俗言是不怕贼偷,但总归要怕贼惦记。
“小姐!您——您可不能这么冲动呀,要是伤了手可怎么办,还是交给清尘来吧!”
沈清染取了把藏住的短匕,不顾清尘劝阻,径直向锁芯剜去。
“放心,你家小姐我还不至于冲动到拿切水果的刀子去劈锁梁的地步。”
哪怕铜锁之上锈迹般般,可说想要拿刀劈开,仍是无稽之谈,哪怕是真能寻得什么所谓的削铁如泥龙泉剑,也断然不会有人拿它去劈锁。
劳神伤财。
开锁便不同了,只要掌握其中那个灵活的巧劲儿,哪怕拿一支钗子都能撬开锁芯生锈多年的铜锁。
可沈清染是不会用钗子去开的。
因为开锁所谓的巧劲儿指的并非是“劲”,也就是撬锁的力道,而是靠那么一个“巧”字,都是时代传承下来的吃饭本事,哪是沈清染这么一个单单知道有这么一个行当的人就能学会的。
只怕还未懂这巧字指的是如何巧,就要将钗子卡坏在锁芯中了。
所以沈清染想到的是另一个法子。
有开锁一说,自然就有撬锁一说,撬锁倒是无需习会那些劳什子的本事,但——要凭力气说话。
沈清染倒也没浪费什么太多的力气,毕竟这铜锁的确是年岁久了,锁芯中也因受潮而锈的发糟。
她轻一用力,铜锁便应声落下。
“小姐,开了!”
清尘十分吃惊的上前替沈清染打开匣子,委实是她护主心切,生怕木匣中藏的是什么一打开便会刺来的暗器,或者什么极为危险的机关。
然而等清尘打开了手中的木匣,却发现里面只有一个陈旧的本子。
木匣瞧着便是经了多年的年岁,才有了受潮的酸腐味,而木匣中卷边泛黄的本子,显然是不动声色的陪它一起沉睡过了数年的岁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