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副盔甲花费五万,非常的珍贵,但是防御的效果也大
幅提升,寻常刀剑根本无法伤及这种盔甲分毫,就算是普通筑基级别以下的修士,也无法将盔甲打穿。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林云在军中挑选了三百名身体强壮的士兵,把这些盔甲分配给他们,又组建了一支重步兵团,由他这个司令直接指挥。
团长就是上次那个把落日城的溃兵和难民带来,求自己收留他们,并自己欲自刎谢罪的落日城将领。
他的名字叫刘刚,这是一个充满勇气和责任的男人,他愿意把这副担子放在他的肩上。
重步兵在战场非常重要,他们坚如磐石,是整支队伍的精神支柱。
他们将以自己的身体抵御敌方疯狂的冲击,只要他们不倒,军旗就不会倒,队伍的斗志就会永远存在。
所以林云便专门组建了一支重步兵团,现在虽然只有三百多人,只有一个团的三分之一人员,但宁缺毋滥,剩下名额,他会在以后的战争中,把军中表现优异的战士抽调过来,当然,不合格的也会踢出去。
重步兵团,除了极为重要的实战意义之外,更具有一种精神象征,身体因素不是绝对,勇气和忠诚,才是第一位。
刘刚得知自己担任这个重任之后,心中澎湃万千,信誓旦旦的向林云表示,自己一定会誓死效忠云国。
林云拍拍他的肩膀,淡淡的笑道:“我相信你!”
说完,淡淡的转身离去。
刘刚看着他的背影,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竟然生出了
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悲壮,这一次真的遇到明主了吗?
那年轻的身影看起来是那么的伟岸,他心底第一次生出了对一个人的崇拜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