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
乔远:如此事情又绕回上一个问题,如果是对方五人寻衅滋事在前,那么王梓辰和王梓萌作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再面对对方五人,且还有四个成年人在场的骚扰挑衅时,我觉得他们的人身安全就已经受到了威胁,不是吗?
王利:
乔远又道:我们再换一种假设,假设当时王梓辰不在场,只有王梓萌一个人被五个人施暴,这时突然有正义的围观群众冲出来教训几人,那这个正义之士是属于故意伤害吗?应该不是吧?这难道不是见义勇为吗?
那怎么这个人冲出来的人换成了王梓萌的哥哥王梓辰,就变成故意伤害了呢?这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吧?陌生人是见义勇为,自己的哥哥就变成了防卫过当?你作为警察,自己好好想一想,这合理吗?
王利:
乔远的话就像是一根又一根锋芒毕露的钢针,问的王利脑子都转不过来了,而且最可怕的是,王利也觉得乔远的话很有道理。
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就连最后的假设都完全成立。
乔远一番连珠炮似的质问,不但要帮王梓辰脱罪,还要把他塑造成见义勇为的形象?
王梓辰自己都听呆了,此时他看着乔远的背影,都觉得这个男人在闪闪发光!
这是什么神仙辩护啊,他自己听了都觉得下一秒自己就应该马上拿到见义勇为的奖杯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