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尸!”
“诈尸!艹,我竟然不是沙发!”
“天啊,博主终于发微博了,我等的花儿都谢了。”
“这个网红博主根本没有从业的良心,经常好几天好几天不发一次微博。”
“我就呵呵了,如今有了名气后,如同博主这般不发广告,不卖东西的那是凤毛麟角,这还不良心,我都不不知道什么叫良心了。”
“博主手美任性,我喜欢。”
“这手我能舔一年!”
“博主怎么不露脸啊?”
“博主肯定是长的惨绝人寰,才不敢露脸的。真露了脸,粉丝一夜回到解放前。”
“楼上的一定是嫉妒我博主的美貌。”
“等等,话说,这个微博不是晒大猫的么?你们在这里讨论博主的颜值,本末倒置了。”
“楼上想说的,就是我想说的。话说,耳朵是不是又大了。”
“每天都吃的这么好,不长真是见鬼了。”
江凯文等着耳朵吃饭,头一次无聊之下,刷了刷下面的评论。
这些诡异的评论看的江凯文暗自好笑。
江凯文摇摇头,就要将微博关上,忽然看到有人她。
猫奴:耳朵,猞猁总吃熟肉对身体,如果有条件的话,还是让它吃生肉的好。
江凯文记得猫奴这个名字,她这个微博热闹起来,起因就是因为这个大v的一次转发。
虽然江凯文并不在乎微博的粉丝量的多少,可对这个算是帮过忙的大v有一丝好感。
耳朵:猫奴,这是它今天的奖励。
这条微博一发,微博下方又被攻陷了。
粉丝激动了,因为这是这个微博有史以来第一次别人。
“耳朵的第一次给了猫奴,没给我不开森。”
“活久见!”
“男神鲍照!”
“抓住一只耳朵,抱走藏起来。”
不要说其他粉丝了,就连猫奴都没想到高冷的一逼的耳朵竟然会回复他的话!
这个拥有一百万粉丝的大v,竟然感到久违的荣幸。
猫奴:谢谢耳朵把第一次给我,哈哈。
江凯文微微一笑,刚要跟他说再见,就见猫奴又说话了。
猫奴:耳朵,互相关注呗。
江凯文出了那几个亲朋好友,根本就没有关注过别人。见猫奴这么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江凯文加了关注。
关注后,江凯文将微博关闭,将手机揣进兜,拎着吃饱喝足的猞猁去洗手池洗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