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臻微笑,看着宫煜则离开,不疾不徐掸了掸身上莫须有的灰尘,深藏功与名。
下班高峰期,国道上堵成狗,宫煜则扣着方向盘,看着前面大排的长龙,烦不胜烦地蹙紧眉宇。
按这速度下去,苏应琛都接回孩子了他还到不了医院。
车旁,一群骑着自行车的车手有说有笑地擦了过去,黑眸一凝,他计上心来。
十分钟后,一名车手站在宾利车旁,手里捏着一张百万的支票,又惊又尬地挠着头,看着人行道上骑地歪歪扭扭的高大男人,实在没眼看。
好在宫煜则腿长,融会贯通的本事也比常人高出许多,磕碰了几次,也就上手了,一路畅快,俨然不像个新手。
夕阳余晖下,只见高大健硕的男人,穿着黑衬衣和西裤,袖子挽到手肘,俯着身,英姿飒爽地骑着自行车,帅的天怒人怨的脸,高昂矜贵的装扮,却骑着格格不入的自行车,明明是矛盾的组合,却没有丝毫狼狈,引来路人围观无数,女人惊呼声此起彼伏。
颜值即正义,帅哥挖鼻孔也是帅的。
一路到医院,他笔直穿过门口,却被门卫大叔大声喊住,“喂喂喂那个穿黑衣服的给我站住。”
宫煜则本不想理会,哪想到自行车两个轮子的可不比平时的四个轮,门卫大叔身手矫健,三两下就追上了他的车拉住了后座。
突如其来的力道,让新手总裁一时不察,车摇摆了两下,眼看着就要栽倒,宫煜则长腿一压,及时垫住了脚才免去差点摔的狗吃屎。
“喊你呢,叫你停下来怎么不停?”
宫煜则一头的汗,身上的衣服也好不到哪里去,被风吹的都是褶皱,模样颇有几分狼狈,可一出口的话,却威压十足,冷气逼人,“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