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能就这么认输,如果现在逃走了,此后余生都无法再站起来。所谓人的命运,或许就是要独自一人穿越荒原,竖起胜利的旗帜,带着敌人的头颅返回故乡。死亡只是一场长眠,但在安然沉睡之前,不能就这么算了。
江晓俞的思考结束了,他猛的踩下了刹车,轮胎在地面上留下蜿蜒的痕迹,整个车身横在了路中间,骤然安静了下来。
他推开车门跳下车,回身看着薛星野应该会在的方向,大声的说:“我不放心他,你们下车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自己回去找他。”
……
这里是北部旧城“圣多明戈”的外围,被贫民区围绕的废弃公路上,路灯早就坏了。这里比纽约的郊区要可怕的多,在这种地方,好人是不会在天黑以后出门的。
三个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无助、后悔、歉意还有冲动交织在一起。虽然晚风带来的是野花的香味,头顶上的明月洒下银色的光,把云彩照的发亮,但还是让人心绪不宁。
天色靛蓝,云色青灰,周围是成片破旧的矮房子,一片死寂。只有几处昏黄的灯光透过门窗溢出来,显出有人居住的人间烟火气。月不黑风不高,无论如何也不像是一个需要杀得你死我活的、被追杀和逃命充斥的夜晚。四下里一片静谧,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和极远处的几声狗叫。
对于江晓俞几个人来说,这一晚的经历实在是有些虚幻,发生的这一切似乎毫无来由,在酒吧里和一个小流氓的摩擦,引来了疯狂的暴走族,和地下赛车场里的刀客,还有破败公路上幽灵一般的摩托化骑兵部队。
但是,如果江晓俞知道,李逸臣曾经在监视器后面看着他,或许就完全是另外一种心情了。
“一起回去吧。”沈语凝难得的说话了,“我也不放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