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只有微弱的光,一阵阵低吼声传出来。rock故意把脚步放得很重,一下下走近对方。低喘声响起,看得出对方相当压抑。
rock猛然间抬起对方的头,看到一张苍白消瘦的脸,眸色暗红,头发棕色:“你们族人多半是杀手,有雇主的杀手,只要你说出雇主,我就给你血。身为血族中了女巫族的血咒,何等悲凉?”
“既然你知道我是assamite族,就该知道我们的规矩,我们不会暴露雇主信息的,否则再也接不到任务。”
“你都伤成这样了,没有下咒者的血就活不了了,还想着接单子?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像你们这种活了几千年的密党,哪里懂我们这些在人群中混迹者的悲哀,四处漂泊,居无定所。”
“你看上去也活了至少几百年了,哪里还会在意物质上的东西?”rock一脸不信,“你到底想隐瞒什么?我不信到了现代世纪,assamite族还会为了钱而杀人。”
“当然不是,或许说,不仅仅是,更重要的是血。”
“血?你一个人也不需要那么多血吧?这座城市里那么多流民,每个人少500ml血,足够养活十个血族。”
“所以呢?”
“你的雇主不是给了你切身的利益,就是救过你在意的人,否则,你不会如此死心塌地。”rock一直仔细观察对方的表情,在说到后半句话的时候,rock没漏掉对方眼底飞快闪过的异样,“你叫什么总可以告诉我吧?”
“oscar。”
“哟,大牌名字,不错,你先好好待着吧,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rock淡定得很,他不信有人可以抵挡住血咒的伤痛。
rock一推开地下室的门,就看到良之晴端坐在沙发上,身上的血迹还在,人显得很正常。
“你?”rock吓了一跳,“你这修复力也太快了吧?上一秒还跟死人一样。”
“还好,但还有些不舒服,被伤到的地方疼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