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又环顾一周,问道:“还差一个。方略呢?”刁老头答道:“这孩子,昨晚打猎的时候摔下马来,伤了骨头,躺在家里装死。”说完之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老骨头,说道:“幸亏方略年轻,禁摔,要是老头摔下去了,那可就是真死了。王老头,你当初夸他什么‘一条腿跑死千里马’,现在千里马没死,这小子倒先躺下了。”老王听刁老头语气轻松,便知道方略并无大碍,轻声说道:“臭小子,伤的真是时候。”
老王所说的“臭小子”乃是由他抚养大的捕快。
捕快有步快和马快两种,配有专门马匹执行公事的是马快,不配马匹徒步行走的称作步快,老王这一干人没有配马,皆是步快,但是那方略自幼奔波,脚生神力,驰行之时竟能和上等骏马并驾齐驱,老王觉得他这双腿脚给步快涨了威风,便略加夸张称其为“一条腿跑死千里马”。方略十一岁时被老王收养,二人虽是异姓,但却情同父子,这父子二人一个刀快如电,一个脚快如风,所以寻常盗贼一般不敢在老王头上动土。
可是,偏偏在今晚,方略受伤了。
夜近三更,万籁寂静,云来客栈在冰雪的包裹下显示出一种特有的孤独、苍凉、野蛮、死寂。
云来客栈,取“客似云来”之意,但是来到这里的多半不是客,而是有案在身的绿林盗贼。寻常客栈一般处在拥挤繁华之地,吸引旅人游客,但是云来客栈却处在城南,极为偏僻,所以光顾这里的皆非常人。如此一来,云来客栈由一个客栈变成了半座牢房,凡是敢住寄住在云来客栈的多是亡命之徒,寻常捕快明白其中道理,却也不敢贸然前来,所以云来客栈便成了老王的私人牢房。
住在云来客栈就是要和老王一决高下!
凡事皆有两面,前来云来客栈的人也不是自寻死路,因为他们知道,只要能平安无事地从云来客栈走出来,就意味着,这天底下,再也没有哪个捕快能抓住自己。
在三更天仍然保持清醒的一般有四种人:捕快、盗贼、妓女和嫖客。但这四种人极有可能隐藏着另一种身份,那就是:刺客。
但是,今天,刺客竟然睡着了。
一阵阵鼾声从刺客的房间内传来,在黑暗之中显得滑稽而诡异。
但是现在不是一个滑稽的时刻。在老王的刀尖底下睡觉,无异于自取灭亡。但是剑客却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浑然不觉。
“动手!”
北风卷地,雪大如席,几片雪花落在一副刚刚打开的镣铐上,结成了冰。
冰雪冻僵了镣铐。镣铐也锁住了冰雪。
“老王,昨天抓到的那个人不是刺客。”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的左手根本不会用剑。”
听到这句话,老王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失望的神色从眉宇之间一闪而过,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悠悠说道:“等抓完他,老头儿就再也不用碰刀了,老了,老了,该歇会儿了。”说完,他摸了摸腰间的佩刀。
这两句老了,一句送给自己,一句送给这把刀,人老了,刀也老了。老王的佩刀材质普通,并非宝刀,刀上已经卷起十几个大小不同的缺口,这些缺口像老王脸上的皱纹一样,已经难以抹去。但是,一柄旧刀,一个老捕快,倒也相得益彰。
现在,愿意用一柄如此破刀之人,只有老王一个;但能够让这柄与各种利刃的交锋之中保持三十年不断的,恐怕也只有老王了。
在这儿,绝没有比老王更老的捕快,也没有比老王更快的刀!
老王曾说,做捕快,每多活一天,都是老天爷的恩赐,但是老头儿我年近花甲,一生刀口舔血,还能活到今天,只凭两点:一是老头儿我本事大,别人动不了我;另一个是老头儿我面子大,阎王爷舍不得动我。话虽然说的漂亮,但是老了终归是老了。他希望,今晚过后,封刀洗手,不再做最老的捕快。
“老王,我们接下来怎么做?”
“今夜三更,云来客栈。”说完“云来客栈”这四个字,老王的眼里闪现出莫名的兴奋。三十年前,老王初出茅庐,本事不大但是野心十足,硬是凭着一身蛮力活捉了一个逃亡数载的大盗“鬼头龙”李山,扬名一时,而老王扬名的地方就是云开客栈。
大雪初歇,夜幕降临,老王集合了十余名捕快。捕快们劲装结束,腰配长刀,整装待发。
“精神点!柴大人给上面立下军令状了。今晚要是不成,我们都得掉脑袋!”说话间,老王却发现今晚少了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