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战的三人只听得阮猎爆吼一声,残影闪过,再看时阮猎已经到了陈百经背上。
瘦小精悍的阮猎死死将陈百经抱住,嘴巴张大到了极致,那一口微黄的牙齿朝着陈百经脖子上咬去。
手脚困锁敌人,张口就咬。
三人中,除了香楠爵士,谁见过这种打法!
这已经不是武术技巧,而是生物厮杀。
即便只是在旁边观战,史密夫亦察觉到那种杀意,仿佛自己不是在文明、尊贵的香港总督府,而是处于野蛮的丛林里,那扑杀撕咬的阮猎,并非人类,而是一头孤狼。
凶恶残忍。
“百经!”
史密夫心头一颤,忍不住低声叫道。
“百经大意了!”他心想。
弥敦爵士亦是震惊,但他并不关心陈百经的死活,只单纯被阮猎的野性震慑。
就在众人各怀心思,瞪大眼睛去看时,场中的陈百经终于动了。
陈百经缩起脖子,肩膀运力,先是下沉,然后猛地弹起,直接打在了阮猎的下巴上。
“咔嚓!”
一声脆响,接着就是阮猎的哀嚎。
懒熊睡树!
以肩背为武器,锤打对手。
阮猎来不及躲避,挨了这一下,只觉上下牙相撞,满口的牙几乎都要碎了。
他目光越发凶狠,知道自己是上了陈百经的当,却没有弃了撕咬的念头。
他挂在陈百经身上,原是锁死了陈百经的双手,这时,他选择以伤换伤的打法,松开陈百经的双手,解放自己的手,去抓陈百经的眼睛。
扣眼珠。
阮猎才没有什么留手一说,对他而言,战斗,只有胜利或者死亡。
野外的捕食者没有专门攻击眼睛的手段,但他接受了人类的武技,自然知道这也是击杀对手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