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一个义父

艳福不浅的丁原有位养子,叫做吕布。

丁原出身在贫寒之家,粗有谋略,勇敢有武力,善于骑马射箭,接受使命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推辞,出现警报和紧急情况,追杀敌寇时身先士卒。之后任并州刺史、骑都尉,屯兵在河内郡。他文化水平不高,仅仅粗知一点书理,却另有过人之处。

他在当职期间,任命吕布为自己的主簿,十分亲近他。又因张辽勇武、力量超过一般人,将他也征召为从事。按照东汉朝廷的异地就职原则,一地的军政长官不可以是本土人,丁原去并州当军头,说明他不是并州本土人,丁原能在定州拉起来几千人的并州本土军,靠的是自己的武勇,以及他从并州当地招纳的一批骁勇善战的军人,其中真正负责指挥并州军的,是并州本土的吕布、张辽和张杨等人。

这些都是桀骜不驯的勇将,正史上的丁原,正是依靠这些人来建立并扩张并州军,其中吕布是主簿,张辽张杨是从事,他们不是汉朝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而是丁原任命的自己的刺史属官,这群丁原自己的秘书爪牙,只对丁原效忠。丁原正是靠着笼络吕布张辽等人,才得以控制整个并州军。

自古勇将犹如烈马,是福是祸全凭自己掌握,丁原算是相当有手腕的一个。不要以为吕布轻易就愿意认干爹——要不拿出点干货,以吕布混不吝的个性,才懒得打理你。丁原为了吕布四处打探搜罗好马良驹,简直要累得吐血。其实丁原内心深处,对吕布还是挺烦的!这么长时间,就没见他笑过,整天牛哄哄的!不就是能打仗又长得帅点,至于目高于顶,不可一世吗!?整天不知道想什么,和人的交流还不如和马多,听说还打过亲爹,简直不是人!

最令人心寒的是,自己对吕布那么好,人家也未见得很感激。听说当年自己派手下劝吕布他爹,让吕布做自己义子的时候,吕布亲爹吕良居然一脸苦相,问道:“您问问丁大人,我去当他干儿子行不?这么算起来,吕布就算他亲孙子,岂不更有面子!?”

丁原当时听了,心生不悦,觉得这一家子都混账,本想放弃算逑,奈何吕布这小子太能打了,打得风云变色气势磅礴,不收过来心里痒痒得难受。丁原如炉上蚂蚁,急得火烧火燎之际,机会来了。

吕布坐骑被人毒死,虽然疯了一样报仇雪恨,还意外获得了方天画戟,如虎添翼,但是白马总是不在了,念及此事不免闷闷不乐。老丁脑筋活泛,派出寻马小分队,千方百计弄了一匹血统优良素质不错的白马,让马夫将它身上一切杂毛拔掉,打扮得不能再好看,之后招来吕布,大手一挥送给他了!

吕布看到白马,脑子里“蹩”住的那根筋当时就松动了,他心道:这段时间老丁好吃好喝,待自己比亲爹还要客气。吕布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老丁之时,就爱答不理的,人家请他吃烤全羊,他还挑剔人家羊烤得太脆太干,入口不够绵软鲜嫩,少了羊肉本身的扑鼻清香。

就那样,老丁也没翻脸,事后还将一只鲜嫩多汁的烤羔羊送到吕布驻地。反正在军队混,迟早要跟老大,这匹白马虽然并非极品,也算难得,毕竟自从驻扎再此,吕布已将周边“筛”了个遍,甚至匈奴部落都跑过无数次,这白马难道老丁从地缝里挖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