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怎么还要敲门

将军抢亲记 河妖 4075 字 2024-05-18

霍清要是信了她,那就是脑壳被门夹了,不过他本来也没觉得能问出些什么,就不再说话。

吃完饭,他叫小厮收拾了厢房,将宋闵知带过去,说,“宋姑娘以后就住这里,想住多久都行。”

宋闵知道了声多谢,问小厮要了盆水,卸了脸上的伪装,露出她原本那张脸。

霍清亲眼看着她从一个满脸菜色的麻子,变成了皮肤雪白的美丽女子,似开玩笑道:“宋姑娘的易容术是哪里学得的?如此出神入化。”

宋闵知拿了帕子擦脸,道:“自己胡乱鼓捣的,没什么难的,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她擦干了脸上的水珠,一张脸像刚出水的芙蓉。

她的相貌不像寻常女子那样有女性特色,她有些女生男相,浓眉大眼,挺鼻红唇,长得很英气,经过刻意伪装,加上身量又高,要不是记住了她特殊的气质和背影,霍清也识不出这是个女子。

他想,她可能知道了自己和沈十三的关系,所以才会刻意接近。

如果面前的人是一个细作,霍清觉得她可能是组织里面最差的细作。

一脸冷面冷情,就差把‘我不是一般人’几个字写在脑门儿上了,还怎么打入敌人内部?

看看千机楼里面的货,一个个丢到人堆里面都找不到的那种,他就算自己主动凑到你面前来说‘嘿,我是间谍’,你估计会先摸摸他的额头,看看有没有发烧,然后对他说,‘醒醒,工头喊你搬砖了’。

这才是间谍的正确打开方式。

霍清收回发散思维,说,“那倒不必了,我也用不着,开开眼界就行。”

然后跟她道了好梦,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其实有点儿想不通,既然互相知道底细,基本上就没有再装下去的必要了,因为他身上已经不可能再泄露出去什么情报。

所以今夜……他直觉她会有些动作。

霍清垂着眼眸,没有看路,却一路畅通无阻的行回房间,对着虚空做了个手势。

他一身多病,向来惜命,黑夜中,两人潜上房梁,与黑暗融为一体,暗中保护。

他身体弱,武力值约等于零,沈十三怕他走在路上都被马车撞死,从相识的那一天起,就划了两个侍卫给他,保护他的安全。

今晚,他们大概可以出场了。

霍清一直睁眼到后半夜,也没有动静。

如果宋闵知出手,自然是要擒获,严刑拷打,如果她继续蛰伏,那大家就一起演戏,最后看谁的手段高,究竟是我让你将假消息信以为真,还是你成功达到目的。

正以为今夜风平浪静的时候,房门被敲响了。

房梁上的两个侍卫都愣了。

这是什么新套路?刺客怎么还要敲门?

霍清示意他们暂勿轻举妄动,让他们躲到门板背后,自己起身去开门。

夜里凉,他没有披衣服,等走到门口,才觉得有点冷,现在再回去找衣服,又有点儿麻烦,干脆就忍一忍。

开了门,果然是宋闵知,看到他,霍清觉得自己更冷了。

现在已经是年关,幽州较其他城市,虽然温度较高,但那也不是说一点都不冷,夜间只穿一件中衣,还是可以冻到你怀疑人生的。

宋闵知就只穿了一间中衣,站在门口,霍清有点儿看不懂她这个操作,问,“宋姑娘是有什么事吗?”

他虽然瘦,但是高,跟沈十三站在一起,只矮了一个天灵盖,宋闵知高,但只到了大秦男人的平均身高……低一点点。

她看他还达不到平视的水平,需要稍稍抬眼,她就简单的看了一眼,身子突然前倾,霍清以为她要动手了,立即后退,门把后的两个侍卫也亮了刀。

月光反射的到剑影晃过宋闵知的眼皮,她迅速把霍清往门外一拉,‘咚’的将他抵在房间外的柱子上,踮脚就亲了下去。

霍清到沈十三那儿的时候刚好赶上饭点儿,江柔见了他,闷声不吭的两口刨完了饭,回屋去了。

她对这人特别没有好感,可能是曾经上过他的套,对他有偏见,看见他总想到斯文败类四个字。

她也知道自己这样想很没有道理,因为他说到底也是听了沈十三的命令,不是他也会有别人,但是情感上……她控计不住寄己,忍不住要把这个锅甩给霍清背。

背锅侠也知道自己不招江柔待见,告诉沈十三自己在外面等他后,就不在他们面前晃悠,结果没多久就看到江柔出来了,把他当空气一样,直接无视回房。

霍清无奈了。

这都什么事?沈十三抱得美人归,他的被仇视值噌噌噌就上去了?!

江柔很少吃饭比沈十三快,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就走不见了,然后霍清一进来就问他,“将军今天在东征点是不是挑了个人?”

沈十三一想,有这么回事儿,就说,“嗯。”

霍清又问他,“是不是瘦高个,面黄肌瘦,满脸麻子?”

沈十三放了筷子,诧异道,“你怎么知道?”

霍清没回答他怎么知道的,直接就说,“她是个女人。”

沈十三一回想,觉得那人的身形对男人来说,确实是过于削瘦了。

只是当时想着回家,一看下盘无比稳,就随手指了,也没认真看。

他想了想,说,“我看他是个练家子的,女人就女人吧,只要功夫高,我就给她刀。”

来征兵的大多是些普通人,有武功底子的人不是没有,占少数,先锋队是速度和力量的集成队,没有经过长时间训练的人,就算入伍后进行军事化训练,反应能力和敏捷度也会差很多。

敢死队并不是真的让你去赶死,其目的跟快闪差不多——即迅速的冲到敌方队伍里面去装个逼,等敌方惊叹从未有人将逼装得如此完美的时候,己方队伍趁机一举拿下!

其中讲究的就是快准狠。

能趁对方反应过来之前迅速撤离,这才是敢死队的精髓。

当然了,如果没能成功撤离,你的将军已经帮你把墓坑挖好了,到时候只需要往里面一躺,会有人帮你填土的。如果不幸来不及挖你的坑,那就看看军费里能不能给你匀出一卷破席子的钱。

所以你的将军大人在努力把这卷破席子的钱节约下来。

在沈十三的眼中,性别不重要,能力才重要,以前没有女兵,主要是因为没有一个能打的。

如果有,他也不会因为性别把她踢出去。

霍清乍一说宋闵知是个女人……“你怎么知道的?”

怎么知道的……突然就想到了和她同床共枕那一夜。

他的初夜……

沈十三见他半天不说话,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愣什么神?”

霍清轻微的激灵一下,回过神来,说,“我在平城见过她。”

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一个女子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毅力,肩胛骨都穿了,还面不改色。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比较能忍的。

但是她的一举一动,完全昭示了她的身份,动作干净,毫不拖泥带水,手上一层厚厚的老茧,不是行走江湖的侠女,就是潜伏在暗夜的杀手或者细作,她怎么看都像后者。

沈十三一想,她既然想方设法的往军中混,没有达到目的,恐怕拿棍儿撵她走都不会走,也不怕她跑了,就说,“今日太晚,明天再收拾她。”

霍清说,“不,留着她。”

沈十三用眼神示意他给个原因。

“我跟你说过,江蕴安排了人引开各路人马,我在平城见她的时候,她受了伤,现在想来,应该是被千机楼的人所伤,她如今想方设法混入军,如果是想刺杀你,那成功率就小了很多,我猜,她除了刺杀你,又有了别的目的。”

说完,他问沈十三,“一般想方设法潜入军中的人,最有可能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