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哈是你的吧,还有那火锅店。”柏柏酥酥的声音传来。
王绪一愣,消息这么快。
“这么火?”
“都上头条了,能不火吗,多少大明星想上头条都上不去,二哈好样的,很二很懵,很蠢很聪明……”
王绪:“……”
“老王,我想你了,想你了,你想我没有?”柏柏糯糯的声音很磁性,很撒娇,但就是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想,很想,晚上都想你想的睡不着。”王绪知道不能说对不起,说抱歉,因为说那些只能适得其反。
“臭流氓,大笨蛋,大木头……”
……
王绪现在还真有点名声了,抓凶犯,火锅店的生意好到没的说,每天五十桌,肯定早早卖完。
火锅店现在走上正轨,还有三四天就过年了,王绪没事,就四处逛逛。
“王绪”
听到有人喊,出来后,发现是张倩,王绪那个高中同学。
今天她一个人来的,未婚夫李成上次被王绪顺带着也打断了手臂,估计现在还在养伤吧。
“有事?”王绪问道。
对于她,王绪早就没有了一点想法,毕竟不是自己的初恋,当初也就是毕业时候受到气氛感染,大着胆子表白了一句,被无情的拒绝了。
随着时间,早就什么感觉也没了,而现在更是没有一点念想,两个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对于这种太物质的女孩,他不想评论,因为物质并不是错,只是个人一种选择,他只是自己不喜欢而已。
“我分手了!”张倩微笑着说道,甚至眼神看着王绪都是微微一亮。
不得不说现在的王绪确实很吸引她,因为手眼通天,强化身体,让骨骼变得紧致完美,脸型都有了一点细微变化。
一点细小的强化调整,却让整个人的体型趋向于完美,皮肤好,五官好,还有眼神清澈中带着一丝懒洋洋的温暖,真的很有吸引力。
王绪倒是一般般,因为从头到尾都没出手,也没有看清楚王绪长什么样子,甚至为了凸显二哈,直接忽视了王绪。
而今天,火锅店的生意更加火爆,可是食材就那么多,能吃到的只有很少的一些人。
所以不少人准备住在古镇,吃不到就不走了。
王绪来到火锅店这里的时候也是被吓了一跳,人太多了,而且不少人是来看狗的。
火锅店门口,豪车不少,看到二哈的时候,不少人拍照,甚至要求合影……
不少人开口提出想买二哈,甚至出价到了两百万,不过王绪还是不卖。
两百万啊,多少人一辈子也挣不到两百万,但是王绪不会卖二哈的,多少钱也不会卖。
来了不少记者,不过还好,都是采访李妍,二哈也是主角。
这次让王绪的火锅店也跟着火起来,连带着古镇也被宣传了一把。
“这家火锅店不简单,你看火锅店的字画装饰,不只是有钱就能做到的。”
“还有神犬,这是火锅店老板养的神犬。”
“最美味的火锅店,不吃后悔一辈子,那味道毕生难忘,龙肝凤髓也不过如此。”
“老板是个妙人,老板是好人……”
各种议论,都是在说好的。
因为这一次报道,王绪想把功劳都给警察也不能,不过还好,大半被大黄抢走了。
现在是很多人都想买下大黄,可是此时他们发现老板不知道在哪了。
王绪现在就在逛花鸟市场,王绪准备买一只狗,嗯,那种呆萌漂亮的那种,就是网上说的那种治愈系,他是准备送给卿城的。
其实送给柏柏的胖虎也能有这样的效果,而且还有强大的战斗力,不过卿城不需要,因为王绪可以感受到,这个女人可不是表面上看起来娇滴滴,她伸手绝对不低于那些特警,甚至更高。
最后王绪选了一只小博美,要论能萌死人首选绝对是博美,要是再用寻龙术驯养一下,肯定逆天。
买完小博美继续逛。
嗯?
这是,王绪惊讶的看着居然有人在卖大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