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秀这事算老何家的一段公案,要从何家的根上起说,何家在外祖父这一辈的时候,正赶上前朝兴乱,原本也算是个殷实富户,愣是跌落成了下层庶民,很是过了些年苦日子。
彼时何家只有一个闺女,也就是沈令菡她娘何秀秀,老两口奋斗了多少年就只得了一个姑娘,已然是把她当成独苗,打着往后招婿入门的算盘了。何秀秀也争气,从小就帮着家里赚钱,从有到无,日子没几年就好了起来,何家就仿佛转运了似的,老两口老蚌生珠,居然奋斗出了一个儿子。
那时候何秀秀也有十五六了,早就张罗着要招婿,老来子一得,立刻就尴尬了起来,一来家里家外的生意都要靠她打理,想要等儿子长大接手家业,怎么也还要十几年,如果嫁人的话,家业总不可能还让嫁出去的姑娘掺合,所以老两口就有了私心,想把何秀秀这颗摇钱树留在家里。
何秀秀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一直没提出嫁的事,仍旧帮着何家忙里忙外,一耽搁就是七八年,正经成了老姑娘,原也不再想着嫁人的事了,直到后来救了一个落魄书生,然后就开启了狗血的姑娘大了不中留的戏码。
其实前因后果的沈令菡也不是特别清楚,但左不过就是外祖母瞧不上她爹一穷二白还不肯入赘,骂她娘脑子进水,放着那么多有条件的男人不嫁,宁可不要家业也得嫁个穷光蛋,然后又去过起了苦日子,以致到现在,她老人家还看女婿不顺眼。
如今他俩一声不响的走了,谁也说不准去哪,还能不能回来,郑氏的心结成倍的拧,只恨不得退回到十几年前,一棍子打死了拐带她闺女的野郎君。
今日天是阴的,屋里压了朵云似的暗沉,郑氏眯着三角眼看着蹲坐在地上的小丫头,一恍惚就能跟二十多年前的另一个小丫头重合。其实她娘俩长的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这娃娃随他爹,样貌秉性都像,像的让她看一眼就牙痒痒。
这才想起来今日是这丫头生辰,生在二月二,任谁都说邪性,每年这日天都不开眼。
郑氏沉声,“明日换上新衣裳,跟我去谈家走一趟,拜访一下谈夫人。”
沈令菡笑应了,“哎,我知道了外祖母,要不也一道领着阿瑶去吧,她年纪小好玩儿,闷在家里怕是不高兴。”
“让她去做甚,小萝卜丁似的,还轮不上。”郑氏一句话就给拍了板。
她舅母的气最主要就是打这来的,拿阿瑶说事,其实主要是她自己捞不着去。
谈老爷是官家新委任的内史,领琅琊郡诸事,是舅舅的顶头上司,来往一下是题中应有。按理这种层面的内妇走动,理所应当是舅母出面应酬的,但舅母这个人,实在不是个能拿出手的妇人,听闻谈家是洛阳城里的世家高门,外祖母估计怕她去露怯。
之所以领着沈令菡而不带阿瑶表妹去,就只有一个目的,给她相亲,阿瑶才六七岁,长的又拿不出手,攀附高门这种事就轮不上她。
至于如何就把相亲的主意打到了刚来不过月余的谈家头上,就得从都尉府由来说起了。
她舅舅何有志,身上兼有老来独子的一切毛病,文不成武不就,连家业也挑不起来,于是乎,他人生最伟大的意义就剩下传宗接代这一项,十四五岁就靠钱砸了个漂亮媳妇,这媳妇除了有三分姿色,浑身上下挑不出半分优点。
以前家里从商的时候倒也罢了,丢人丢不到哪去,可现在不一样了,何有志二十岁那年不知道走了哪门子狗屎运,丢了半条命救了一个大官,也就是上一任内史,这内史为了提携救命恩人,违心向上州中正举荐了何有志,这才屎壳郎翻身,吃起了官饭。
但屎壳郎再怎么翻也抹不去一身臭,根上的毛病是去不掉的,没有了能庇护的上官,要不了多久就得砸了饭碗,为了能保住这碗官饭,唯有死命巴结现任内史,所以一家子就盘算着把沈令菡嫁过去。
许是见她面有踌躇,郑氏解释了两句,“你也莫要太过忧虑,谈内史虽与安伯侯同出一脉,但分了家就是两个屋檐下的人,身份上莫要有甚顾虑,你舅舅还说了,谈内史人挺和气,还主动提及让两家走动,想来家中妇人也是好想与的,家中几个郎君都未娶亲,我琢磨着,他们也是存了这层意思。”
郑氏自从成了都尉府的老夫人,便一跃成为琅琊郡妇人里的上层,越发的有了“高门贵妇”的架势,心理上的优越感已然能跟洛阳城贵妇比肩,估计也没觉得高攀了谈家。
但沈令菡不以为然,谈家是洛阳城里的上层士族,哪怕跟安伯侯分了家,一辈子混吃等死,那也是一般人家高攀的家族,主动跟何家交好,是客气还是为了别的暂时不得而知,却绝对不会是发自内心的看上了何家。
还有她爹走的这么赶巧,她总觉得这其中有什么关联。
去走一趟倒没什么,相亲也不在话下,但是想让她当老何家的踏脚石,她是绝不能答应的。
都尉府的后院里骤然炸起了一声脆响,惊走满树寒鸦,周遭立时落针可闻。
刚从主屋门前经过的小丫头立马缩脖子弓腰,打廊下猫走了。
后院是个小两进,走廊连着前后,后面的一小排房间规制不大,跟前面重新翻修过的一对比,显得老旧寒酸又格格不入。
“令娘,快来试试新衣裳。”小苗捧着一套崭新的衣裙进屋,顾不上小手通红,汇报起了刚才的惊心动魄,“您听听,为了一套新衣裳,脆了一地。”
屋内小桌案前跪坐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娘子,捧着腮帮子听前面搭台唱戏,只往托盘上瞧了一眼,然后摆摆手,示意她先别出声。
“没事砸盘子玩是什么毛病,家里钱用不完了吗!”
都尉夫人独有的高挑声线破土穿墙,滚雷似的翻到了眼前。
“阿娘,我没……”
“你什么你!谁让你长的随你爹那个熊样,往后这种穿新衣裳去人家后院走动的事就没你份!”
“呜……祖母偏心,沈令菡能去,还有新衣裳穿,我为什么不能去……”
“没出息的东西,就知道哭!”
郡尉府称得上是座府,其实住的很凑合,按规制建的,大不到哪去,虽然是勉强分了个前后,但几乎是门脸冲屁股,前屋有点大响动,后面听的一清二楚。
舅母这盘子,就是摔给她跟外祖母听的。
沈令菡拉着小苗坐下,“好小苗冷吧,快坐下暖暖。”
一边出了正月,后屋的炭火就断了,其实没比外头暖和多少,也就是避避风的程度,不过沈令菡不大在意这些,把一杯热茶塞给小苗暖着。
小苗心里一暖,越发心疼起她来,往年冬天令娘不住在这里,后面就是几个丫头住,停了暖也就罢了,可如今令娘住过来,再如此就有点说不过去,府上也不是生不起这两块碳,大姑奶奶这才刚离家,夫人好歹也做几分人情出来。
“令娘,老夫人让你试了衣裳就过去,哎,快展开瞧瞧啊,我看着怪好看的。”
小娘子对新衣裳都热衷,小苗把托盘摆到她面前,迫不及待想看她穿上身,好像过了眼瘾,就跟自己穿了一样。
沈令菡跟一般二般的小娘子不一样,对穿戴一向没什么追求,尤其不追求这种披红挂绿的风格,显得很不合时宜,老人家图喜庆,不爱时下流行的“仙风”,只恨不得把她糊成个灯笼。
这是为了明日去谈家专门赶着做的,说到底是好意,她不好说什么,但要穿着出门,那也过不去心里的坎。
“大冷天换衣裳怪冷的,总归是合身的,我明日直接穿就得了。”沈令菡拉着小苗起来,“走,去外祖母屋里暖暖脚。”
“哎哎……慢点啊令娘。”
去外祖母屋里,必须要穿廊过正屋,两人哒哒哒刚跑到近前,一杯不长眼的冷茶水就从窗户缝里兜头泼来,沈令菡反应快,跳脚窜了老高,只鞋上不幸沾了几片茶叶沫子。
“哎呦我的娘!”小苗就躲慢了半拍,正糊了半边裙,小冷风一吹,凉飕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