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喂完食物,天色也不算早了,宋远的工作还没有做完,想着程风好不容易有个假就劝了人回去睡觉,自己在办公室后的单间凑合了一晚上。
李汶的审判开庭在早上九点,林静开车同宋远去到了法院,坐在了最角落得席位。
总的来说他并不想引起李汶的注意,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何况这只狡猾的黄鼠狼。
环宇做事一向不地道,原告方呈上的证据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李汶花大价钱请来的名律也不管用。
再加上创维的从中作梗,李汶就像案板上的鱼,已无翻身之望。
“根据我国……被告李汶控告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既刻执行。”
台上的棒槌像是厚重的石器,敲响在李汶的大脑里。
“我没有!我没有犯罪啊法官,你看清楚啊!是他们害我的,是他们!”李汶在押送警员的手里挣扎着,沙哑着喉咙叫喊。
他的眼里泛着红光,像是淬过毒的匕首,狠狠捅在原告席上。
陪审席上的妻儿已哭成了泪人,孩子被母亲拉着,不能冲过去投向父亲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