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个非常大众的名字,而他的主人也如同名字一般非常平凡,但在地下街区却无人不知,因为他是个好人。
是的,他是个好人,而好人在地下街区可不是什么好的称呼,这个词往往和傻瓜是一个意思。
地下街区的好人基本都活不了多久,因为环境如此,所以在大部分人看来他就是个傻子。
但也因此他在一部分无聊的人眼里是个不错的小丑,在寻找乐子的同时也会有分寸的不会下狠手,甚至高兴了也会‘赏赐’一些生存的物资,可也仅仅是小丑罢了。
然而今天的玩笑可是一点也不好笑,在回家的路上偶然看到有两伙人在血拼,通知了宪兵队后,宪兵队却没有任何尸体。
当然这实际上不重要,重要的是宪兵队里的人在这没有找到任何好处,这才是关键。
约翰睁开眼睛,有些迷糊的爬了起来,一抬头却看到一个小孩正坐在椅子上看着他。
小孩很瘦小,穿着有些不合身的衣服,显然这件衣服并不是给小孩穿的,更像是大人穿旧的衣服修剪而成的。
“醒了吗,约翰。”许安看着爬起来的约翰说道。
“这里是?”约翰看到只是个小孩,微微松了口气,有些疑惑的看着周围。
约翰能够感觉得到身上被打的地方依旧隐隐作痛,显然自己并没有昏睡太长时间。
“你不是才带了宪兵团来过吗?这里是那间房子里”许安淡淡的说道。
约翰看了看周围,不禁苦笑,这里确实不像有油水的样子,难怪宪兵队的人那么生气。
“呐,约翰,听说你想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