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逸群妈妈一再催促下,乐乐和逸群的采风活动正式拉开了。表面是去了解农村生活,实质上乐乐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寻思着当年爸爸会在哪里落脚?自己该怎样开口打听?决定但凡经过那些陈旧的老屋,自己都要缠住房主人仔细攀谈一番,看看能否找出当年爸爸在这里留下的蛛丝马迹。
没走出多远,乐乐就彻底走神了:桃花的圆润,菜花的细碎,松的苍劲,柳的妖娆……在乐乐眼里都是一幅幅绝妙的风景。
乐乐兴奋极了,摸摸叶儿,嗅嗅花儿,走走停停,跑跑跳跳,像一个首次进入迪斯尼乐园的孩子,满脑瓜都是稀奇古怪的想法,小嘴像机关枪一样不断蹦出一串串问题,还不时示威地冲着逸群扬起照相机镜头,让逸群疲于应付。
在逸群印象中,女记者都是服饰典雅,仪态端庄,语言洗练的样子。而眼前的乐乐:脖子上系着一条红白相间的真丝围巾,着一件天黑色的羊毛衫,外加一件红色马甲,穿一条深灰色牛仔裤,背着一只色彩斑斓的小背包,一只小松鼠玩偶吊挂在背包侧面,随着乐乐的步幅不停晃悠着……这哪里像记者呀!分明就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邻家女孩,逸群想到这里不由得轻笑了一声。
乐乐闻声一回头瞥着逸群:“笑虾米呀?”
逸群连忙搪塞:“哦!我看你背包上这只小松鼠,在那里上蹿下跳,一刻也没闲着。”
“哦?”乐乐听出了逸群的弦外之音,便反唇相讥道:“呵呵!你别怨它喜欢亮骚,都怪这背包呆头呆脑,像一只闷葫芦,所以它总得弄点气氛出来嘛!”
逸群尴尬地一笑,将脸撇向一边,看来这个女孩并不好惹。
逸群突然停下脚步,从路边灌木中掐下一根胖乎乎的嫩枝条,熟练地剥去红褐色表皮,喜滋滋递给乐乐:“来,你尝尝这个。”
乐乐接过来:“什么呀这是?”
“刺苔。”
“刺——苔,能吃吗?”乐乐有些不相信。
“嗯!你试试。”
乐乐眨眨眼,将刺苔小心翼翼喂进嘴里,轻轻一咬,一股清鲜的汁液刺激着乐乐味蕾,她瞪大眼睛欣喜地望着逸群:“哇!好好吃,好好吃,逸群!这是什么东西?”
“刺苔嘛!哦,学名叫蔷薇。”
“味道好好啊!可是,这真能吃吗?”乐乐含混地说着,将刺苔贪婪地塞进嘴里,一会儿工夫就没了。
“当然能吃,还记得有篇小学课文吗?女作家写自己小时候饿了吃蔷薇枝的故事,说的就是这种刺苔。”
“《挖荠菜》?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