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自己的最为珍贵……竟然被这来自华夏的臭咸鱼给摸了!
啊啊啊!
真是脏死了!
驾驶位上的那名黑衣壮汉也扭头看了过来,一脸的凶神恶煞。
“臭咸鱼?”林恒愣了愣,自己啥时候有过这个外号了?
“我占了你的便宜,你喊我流氓混蛋都行,喊我咸鱼算哪门子事啊?”
莎拉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咬着牙说道:“咸鱼!臭咸鱼!你身上的味道这么臭,你不是咸鱼是什么?!”
“我看你就是个在华夏摆摊卖咸鱼的三流小摊贩!你这种投机取巧的人,竟然骗我说你是借路的!混蛋!”
这倒是把林恒说的莫名其妙了。
我靠!
不就是摸了一下胸么?
至于又是咸鱼,又是三流小摊贩的骂么?
“你这女人到底讲不讲道理,我不小心碰了你,我赔罪、赔钱都行!”
“但你这话什么意思?看不起我们华夏摆地摊的小摊贩么?你不知道他们都是农民么?看你这人摸狗样的,我问你,难道你就没过过苦日子么?!”
莎拉愣了愣。
苦日子?
这话倒是说到莎拉的心坎里去了。
其实她原本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她是在美国乡村里长大的,小时候家徒四壁,她也做过很多的苦活累活,十二岁那年,为了给家里补贴生活,她甚至上街领过救助金,她甚至腿都走肿了!
一直到十五岁,她出城打工的时候,被一个星探给看中了。
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开始过了养尊处优的生活,豪车、别墅、金钱,唾手可得。
曾经为了吃一顿大餐,她花十几万请遍了法国的名厨。
这次来旧金山开一场演唱会,她也是大张旗鼓,什么医生、厨师、保姆,甚至连一把切菜用的水果刀都要最名贵的。
我已经忘了初心了么?
拥有了这么多的金钱,我已经迷失了自我了么?
“好好给我反省反省,我先走了。”
林恒一看已经到旧金山市区了,也不和这个女人废话,打开了车门就离开了。
莎拉这才反应过来,怒道:“你给我站住!”
一道汽车的轰鸣声传来。
林恒掐灭了手中的烟头,转过身子看了看,只见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在雨夜中前行着。
既然有车来了,那林恒肯定是不能放过的,毕竟这大雨天的在车里睡觉也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
林恒急忙的走下了车,在路边挥了挥手。
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似乎是看到了林恒,径直的就开了过来。
林恒赶紧走了上去,笑道:“不好意思,车子抛锚了,你看能不能先载我一程?”
驾驶大奔的是一名黑西装的黑人壮汉,他上下打量了一番林恒,冷冷的说道:“你是狗仔?”
林恒一听登时就怒了,马勒戈壁的,不载就不载呗,怎么一上来就骂人是狗。
“你特么什么意思?!”
那黑衣壮汉还没回应,身后就传来了一道软腻的女声。
“汉斯,别那么神经兮兮的,只是一个借路的,就让他上车来吧。”
“可是……”黑衣壮汉面露难色的说道:“小姐,这会不会……”
“没事。”女声淡淡的说道。
黑衣壮汉这才将目光转向了林恒,恶狠狠的说道;“你可以上来了!不过我奉劝你,最好别有什么歪念头,否则我打爆你的头!”
林恒耸了耸肩,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如果真动起手来,谁打爆谁的头还不一定呢。
上了车。
林恒坐在后座,看了看刚刚说话的那名女子,顿时有些好笑。
这九月份大热天的,这女人竟然裹得严严实实的,全身上下只露出来了一双眼睛,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什么犯罪份子呢。
“小姐,你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我帮你看看?”林恒奇怪的问道。
“不……不用了。”女子眼神闪烁的回应。
林恒也不多想,打了一个哈欠,就趴在车窗上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今晚他实在是太累了。
也该好好的休息休息了。
他是舒服了,一旁的女子却皱了皱绣眉,这家伙也太没礼貌了吧?怎么一上车就睡觉……
而且……
而且他身上怎么那么臭啊!
一晚上的杀戮让林枫的身上充斥着血腥汗臭味,虽然他洗了澡,换了衣服,但还是难以掩饰这股恶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