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有些无奈,道:“酒便可以买回去吃,饭菜怎么办?”
小王子道:“那边街边不是有卖的立食,可以荷叶包了带回去。有鱼有肉,不比面好吃多了!”
一坛酒五斤,算下来一斤二十文。店里卖的,一斤倒三碗,其实并没有差太多。再者蕃人大多不会算这种细帐,都是在店铺里用酒饭,这小王子算得精细,已经算是蕃人中难得的了。
立食就是后世的快餐,开封这种大城市里常见,在这边远之地却是稀罕。不过蕃人不习惯,多是用罢酒饭之后,从这里再买些回去,当零食或者宵夜。
摊子上最显眼的,就是各种炸货。从麻花、油条之类,到炸鱼炸肉,花样繁多。看着好看,金黄色的极是诱人。特别是对于缺油的草原游牧部族,更加有吸引力。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用油炸过之后保存时间长,不像其他食物很快就坏了。炸制食物,数量越多用油越经济,比做其他食物划算。
小王子指着摊子上的炸鱼块向任泽示意,对他道:“看见没有,这里有上好的鱼。鱼啊,以前在部族里吃过几次?我们称两斤回去,吃个痛快!”
这一带的鱼价极其便宜,任泽上去一问,五文钱一大块,欢欢喜喜买了三十文钱的。又捡可种酱菜买了些,要买羊肉时,小王子又不愿意。自己家里养了不知多少羊,怎么这里吃?
左看右看,见摊子中间,一大块腿肉,色泽红艳,酥烂兼且油脂丰富,让任泽问是什么。
卖货的小厮道:“这是选的上好肥猪,最好的腿肉,精心而制的蹄,一个二百文。”
任泽吓了一跳:“一样是肉,如何这般贵?”
小厮笑道:“客人说笑,这里肥羊满山都是,猪却罕见,当然要这个价钱。”
任泽摇了摇头,想来小王子会嫌贵,不再多问,继续看其他食物。
却不想小王子指着那蹄,断然道:“羊肉我吃得多了,猪肉却没吃过几回。二百文便二百文,我们今日贷了几百文呢,吃不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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