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过去后,他呼出好长一口浊气,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绯绯,你没事吓我干什么?”
“我哪里吓你了?我这叫提醒。”
“好吧,这是提醒。”
见白庭深很快改口,承认自己的错误,顾绯满意了。
她爸在她妈面前,都没有这么乖,在白庭深面前,自己就是绝对的主宰,这种说一不二的感觉,相处起来,没有半点压力,挺好的,她特别讨厌别人反对自己的意见。
一贯要强的她,不喜欢下班后,还要被人挑三说四。
以前,从来没有把白庭深当成结婚对象看待过,如今对号入座后,她是越看越满意,他这毛遂自荐倒是挺及时,否则跟别人相亲,指不定浪费不少时间,还没有结果。
她的秘书也是个女人,也正在跟男朋友处于谈婚论嫁的阶段,动不动听到她吐槽她家男朋友怎么怎么难搞。
她问,“既然他这么难搞,那你为什么不分手?”
她家秘书的回答是:“分手了又如何?还不是再找一个,谁能保证再找一个就比这个好搞?与其浪费时间再找一个比这个更难搞的,还不如搞定这个难搞的?”
她当即欣慰不已,比起那些难搞的男人,白庭深真的太好搞了。
唯一不确定的是,不知道这保质期是多久,不过他离婚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即便他有心,也会反复思量这付出的成本的。
“绯绯,你说你表哥为什么突然想不开要纹身啊?”
白庭深这下没有旁人分享雀跃,只能寄希望于对面的人了,唯一遗憾的是他记得他家绯绯貌似不好八卦。
他也不指望她能回应自己,当一个人自说自话好了。
“还能有什么原因,可能、大概、也许都不成立,必定是为了宋乔。”
顾绯轻描淡写地道。
之前她还怀疑,在表哥拖出陆放当挡箭牌后,答案就毋庸置疑了。
别人她还不清楚,陆放是绝对不会纹身的。
因为她有次去陆家,那个时候,陆放还小,在跟另外一个小朋友玩耍,那个时候,正好走过来一个正在跟同伴炫耀她纹了脚脖子的女人,跟陆放玩耍的小朋友说“好漂亮的蝴蝶”,陆放却泼了冷水,“好丑!”
小朋友不服气,“我长大后也要纹身。”
陆放继续泼冷水:“我长大后是绝对不会纹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