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照红了半边天,街道还一片寂静,人们都沉醉于美梦之中。
一声声敲鼓声,震醒了梦中的人儿,狗开始狂叫,人们像从地面窜出一般似的,街道立马集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人们一个集着一个。
只见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用力紧一紧地拉着一个二三十岁的男人敲击着衙门口的登闻鼓,只见男人双手沾满鲜血面色表现得十分惊恐与痛苦,脸上充满了泪水,不停的摇着头,自言自语道:“这不是真的,不是……”
衙门前的登闻鼓突然击鸣,邬安立即从床上起来,迅速的穿上了官服,粗略洗漱完后便匆忙来到了公堂之上。
对于邬安来说,百姓之事是一刻也不能怠慢的,即使有损自己形象,自己也满不在乎。当然对于自己的手下,也是训练有速,当邬安从暖阁东门进来,看着迅速却整齐不乱的阵容,给人一种似乎精心准备一般的心理。
邬安立即入座,站于堂衙役排衙,齐喊堂威,堂役击堂鼓三声,邬安俯视堂下之人,用手使劲一拍惊堂木个声喊道:“跪下何人,速速报上名来。”
年青男人仍不敢相信不听摇着头,自言自语。
五六十岁的男人优先开了口道:“回大人,小人姓胡,名天渐,在小人身边的是小人的女婿。姓万,名义,同小人一样是一名商人。”
邬安又道:“此次击鼓,为之何事。”
胡天渐带着些哭泣道:“回大人,今日前来,便是求大人为小人的女儿作主。”
邬安道:“速速道来。”
胡天渐狠狠指着万义道:“就是他,杀死了我的女儿。我可怜的女儿啊……”
万义仍重复着先前的状态。
邬安道:“此话怎讲?”
胡天渐道:“大人你说,我女儿死在房间里,在房间里除了他和我女儿,不是他,还能有谁。而且,在我看见他时,他身上沾满了我女儿的血迹。”
邬安看着万义问道:“万义,你可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