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绿的森林,遍地的野花,时不时的几声动物的叫声,看起来也是不错的自然风景。
一簇枞木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只灰色兔子跳出来,“兔子哪里跑?”
一个浑身衣不蔽体的男人从后面逮住了这个兔子,“哈哈,中午就吃兔肉。”
这个跟野人似的男人就是叶浔,说起来有点儿羞耻,他竟然在这里迷了路,足足五天,叶浔彻底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平民。
不喝脏水?渴死!不吃东西?饿死吧。
叶浔以为自己能在这里活下去,第一天就把他那点儿自信心给打击的不要不要的。呵呵,你们知道他怎么活过这些天的?
没火,也分辨不清那些食物有没有毒,整整饿了一天。
到了晚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山洞休息,还特么的各种狼嚎鬼叫的,一晚上也不敢休息,生怕野兽冲进来把他吃喽。
第二天,叶浔开始钻木取火,手都转秃噜皮,才半生不熟的吃了一顿烤鱼。
第三天······
第四天······
到了第五天,他终于能烤熟也不烤糊东西了。
“特么的老子终于能吃顿熟的了。”叶浔捧着个兔腿,热泪盈眶的啃了一口,真特么好吃!
把整个兔子解决完了,休息了一会儿,叶浔扑灭了火继续跑路。
先去一个有人的地方,好好洗个澡,换身衣服,再吃顿饱饭。
叶浔一直都在向东走,就在他以为自己走错的时候,他终于看见前方强烈的白光。
他好久才适应了光线,告别了野人生活,这特么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