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我坚持离婚。
审: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我不同意离婚。
审:双方有什么新的辩论意见?
原:如果被告说不愿意离婚,请她说一个理由。
被:我不同意离婚,他常年在外工作,我犯了错误,但是我愿意改正,给他做牛做马都行,是我错了,我认为我们还有感情,所以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审: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原:我要求离婚。
被:我不同意离婚。
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庭在这里组织你们双方进行调解离婚,你们愿意调解吗?
原:愿意。
被:愿意。
(法官做调解工作)
审: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不成立。本案经过开庭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原被告的最后陈述,本案的事实已经查清。本庭择日宣判。现在休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请原被告休庭后阅读庭审笔录,无误后签字。请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庭。
这个是建军担任担任独立审判员的一个案子,男方是一个大公司的驻外人员,女方是某单位财务人员,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有第三者,而男方一直都不知道,七年中间,女方和第三者外出游玩,甚至出国旅行,对驻外地的男方说是陪同父母简直是没有一点廉耻,在法庭上建军就有些按捺不住,语气中带着火气,但是职业素质还是让他按照法庭程序一点一点走完。他按照他的本意,这个案子是一定要判离的,因为法律虽然保护妇女,但是总是要有分清过错一方,有过错者必须受到惩治。一周后,进行了宣判,大体的额判决结果是,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60归男方,被告方(女方)当时就表示要上诉,书记员给她交代了相关上诉期限以及注意事项,看得出女方很意外,脸色苍白,一个45岁的女人,和人鬼混了七年,把丈夫蒙在鼓里,也是在可恶,可是看到她一脸菜色,几乎披头散发的样子,建军心里也有不忍,但法律就是法律,她哭也没有用,早干什么去了。
书记员提醒他,女方脸色不好看,走路有些跌跌撞撞的,会不会有问题,建军把手一摆,没事,没关系。没有想到的是,下午真的出事情了。要说有心计,这女的绝对算一个有心计的女人,建军在总金额来栽了个大跟头。
xx区法院是一个六层高,带点弧度的建筑物,门前有很高的台阶,进入大厅后是接待大厅,地下才是一楼,是一些法庭和调解室。建军的办公室在四楼,背面的那一侧,下午一上班,他隐约听到法院门前吵吵嚷嚷的,起初他没在意,最后居然响起了高音喇叭的声音,他这才跑到靠大门的办公室一看,门前居然有二台电视台的摄像车,还有一群记者模样的人,楼顶上居然有人在使用喇叭大声嚷嚷。
天啊,地啊,冤枉啊"一个女人的声音,
建军飞奔到院内,举头一看,傻了,那个女的正是他离婚案的女方当事人,
不能活了,,活不下去了,没有活路了,谁给我做主啊,,,,,“女的披头散发,看上去就是一个泼妇,手舞足蹈,吐沫星子在空中闪闪发亮。
电视台的记着们只恨没有直升飞机,去到七楼楼顶上现场报道。完了!建军叫苦不迭。因为她知道,在稳定压倒一切政策方针下,出这么一档子事情,对于法院该有多大的影响,对于他的前途,几乎是毁灭性的影响和伤害。
整个法院的气氛紧张起来,法院的女院长立刻命令法警队进行戒严,相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全院干警停下手头工作,
随时待命。
不到三分钟,院长就知道了这个案子的主审是建军,一个电话把他叫到了院长办公室
“看看你干的好事!”院长气的呼哧呼哧。
建军把案情简单地做了汇报,
"你放心,院长,我来处理,我去上楼解决,她要跳的话,我陪她跳楼,绝不给院里抹黑"
“你来处理?你怎么处理?你能处理了,还要我们院领导干什么?”
唉,我的意思,院长,您就不要出去了,外边又是电视台,又是报纸电台的记着,就不要出面了"
“你说什么?我们就上上人大会的镜头吗?事关老百姓生命安全,我还能坐在办公室里吗?走,上楼顶!”
楼顶上,那个女的坐在地下哭,腿乱蹬着,鼻子一把泪一把的,看到有人上来,她蹭地站起来,向楼顶护栏的边上走了二步,她看清了是建军以后,又咧开嘴
“:我的天啊,你们要冤枉死我啊,我改还不行吗,非要逼死我啊?你这个法官,太狠心了啊,你家里没有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