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七宝也总算明白,为什么锦瑟不如帝海蓝天高档,但生意却是做的如火如荼。
因为想要谈公事,装装逼去帝海蓝天就合适,但想要释放血液里的沸腾,释放一种情感,那么一定要去锦瑟。
这就是帝海蓝天和锦瑟的不同,同样也是帝铭爵和南宫瑾的不同。
南宫瑾不同于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他,是光芒万丈,且接受的心安理得。
他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也不会腼腆,更不会觉得这样不够冷酷,不够逼格。
他是恣意的,恣意到你看着他就会羡慕,忍不住会被他带动。
就算他没了钱,没了身份,没了地位,甚至一无所有了,他也会是快乐的,热情的,也会混的风生水起。
有一种人格魅力和金钱和地位都无关。
就像太阳,那明媚的光是遮挡不住的。
其实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应该很快乐才对。
顾七宝看向了帝瑾萱,觉得两人真的是配的一脸血。
瞬间人们更加躁动了,接着就有人纷纷举手,也热情高涨,“我,我,我也要。”
南宫瑾牵唇一笑,特别热情洋溢,连着拎出好几瓶酒抛给了伸手的人。
在他的带动之下,人们的敌意显然减轻了很多很多。
道谢声此起彼伏,充满着善意,充满着分享的愉悦。
他就像个明星,不,或者应该说像是能操控全场气氛的麦手,瞬间调动了人们的情绪,和血液里热情的因子。
哪怕只是一个冷眼旁观的陌生人。
不得不说,他帅气,且一身风华,举手投足之间魅力十足光芒四射,但却没有让人有丝毫厌恶,也不会觉得他在装逼。
反而让人觉得特别的和蔼可亲,又隐隐有股热血都被触动了的感觉,瞬间感觉好像是参加什么演唱会似得。
整个感觉是放松的,友善的,并且热闹沸腾。
倒不是因为那瓶酒,而是因为这种感觉让人很舒服。
帝瑾萱站在一旁看着风华绝代的男人,漂亮的大眼微微眯了起来,嫌弃的哼了哼,骚包!
确实是骚包,就连不认识的人也能瞬间跟他打成一片。
这种场合恐怕只有他才能应付自如了,或许他天生就是舞台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