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从哪个角度去想,他都没有理由去做那种残忍的事情啊。
一同前来的乔建国的母亲也表示,儿子不会做这种事:
我们看到乔建国和他同居女友的关系很好的,又要开店,我跟他爸爸都很高兴,还跟他几个姐姐兴高采烈的收拾新房,为他做婚前准备工作,惨案发生的那段时间。
我跟老伴儿都在四女儿家住,家中只有乔建国一个人。
就在小花案子发生的早上,我还回过一次家。
见到乔建国喝的醉醺醺的躺在床上,我给他盖好被子拉灯后才下楼的,听说你们调查他,我和他姐姐问掏肠案子是不是他干的。他也一口否认。
听了乔建国女朋友和他母亲的介绍,老杜几人和警方也颇为狐疑。
掏肠恶魔有可能一边谈恋爱,一边这样掏肠杀人吗?
这显然不太符合常理。
根据之前的罪犯分析,凶手应该是一个极度仇视社会和女性的人。
正常来说,他应该是社会边缘人物或者社会底层,家庭不和睦,尤其同母亲或者女友的关系不和睦。
这样的话他才有理由去掏肠杀人,报复女性。
诚然,乔建国之前确实符合这个标准,他34岁的年纪又被劳教19年,又没有什么正当的工作还吸毒。似乎人生已经没有什么指望了。
但是在认识这个女孩子,或者说是未婚妻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乔建国已经戒毒成功。
生活感情事业已经完全走上正轨,甚至还有出人头地的可能。
而母亲和姐姐对他有很好,全家为了他们的店面和婚事忙来忙去。乔建国身边的女人,个个对他都不错,他压根就没有极度仇视的女人。
就像女友说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乔建国似乎都没有作案的冬季,也不符合掏肠凶手的心理。
如果说是因为刚刚一离开女友,乔建国就迅速作案,这样似乎也说不通。
一般连续变态的杀人犯,都是因为工作感情陷入绝境,才连续杀人发泄。还没听说过有谁感情生活变得顺利以后,还抢着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