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的眉间有了一抹不易觉察的触动,他低头沉思片刻,放下酒碗,郑重的说道:“既然白兄弟是李大哥的朋友,我也就不隐瞒了,我这次回来是来寻找一个人的。这人此刻就在长苏营中,是被刺配流放而来,我用尽一切办法最终追到了这里,正想让李大哥帮我去打听打听。”
“哦?是你的朋友吗?不知道他犯的什么事?少卿在军营中有相识之人,可以帮你打听。”
“当真!”风流听罢一喜,正要说话,却听院子里传来一阵嘈杂,紧接着雨茉推开应离拼命的跑进了屋内。
“怎么了?”眼见三个孩子闹上了,说话的几人皆站起了身,雨茉却一把扑入少卿的怀里哭着说道:“我讨厌说谎的人!这红巾明明是炎叔叔的!他却说是他捡来的!炎叔叔如此珍视这条红巾,怎么可能会把它弄丢掉呢!”
红巾?
什么红巾?
少卿低下头去,当看到雨茉手里揪着的那抹绯红时,他的脑中嗡的一响,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那巾角的瑕字明明白白的告诉他,那的确是小侯爷的红巾没错,雨茉说它是被捡来的,被谁捡的?在哪捡的?
“这红巾是从哪里来的!”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吼声有多可怕,只因为突然之间已经死去的小侯爷贴身之物现在了眼前,令人无法分辨虚实。
应离紧贴壁角站立着,整个人绷到了极限,从雨茉与他争吵,到少卿突然发怒,他根本还闹不清楚状况,只是直觉自己这次闯下大祸了,他想要逃跑,却发现双脚发软,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风流却十分平静,他撇开众人,一步一步走到应离面前,弯下身子抚着他的头,轻声说道:“告诉我,你从他身上偷走红巾的那个人,他在哪?这红巾对他如此重要,他绝对不会自己弄掉。”
“风流大哥你——”少卿听了那话大为吃惊。风流回过头去,看着他,微微一笑,道:“我来,正是为了他,那已经死去的威武侯小侯爷——孟白炎!”
本以为那红巾里头包着好东西,岂料打开之后看到的是另一条红巾。应离气得往地上一蹲,想了想,尤不甘心,拿着红巾转身入了当铺去。
“哟,小子,今儿又顺到了什么好东西了?”当铺的伙计与他是老相识,素日里他偷的不太贵重的东西都丢来这里,就因为不贵重,所以也没人去追究。今日算他倒霉,偷得这样两件东西,可他想啊,好歹也碰碰运气,不定就换个一天的饭食了。他将手里的红巾放在了柜面上,那伙计只瞧了一眼,嗤了一声,挥挥手示意他离去,他急得直跺脚,因穴道被封,平日的伶牙俐齿这会子都使不上,只好耍赖似的将红巾往里一推,伸出了一个指头。
“一两?”伙计皱了皱眉头,见他可怜巴巴的样子,遂伸手拿了红巾细细去瞧,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道:“行。”
应离心中一个咯噔,知道自己叫低了价格,他眼珠子咕噜一转,趁伙计丢银子伸手拿红巾时抢过银子又抽回了一条红巾转身就跑,伙计一看也急了,翻过柜台就追他,他身子灵活,在人群里一钻一躲就不见了踪影,伙计自认倒霉,在人堆里跳着骂道:“小子,下回别让我看到你。”
他兀自得意,将红巾揣到怀里一路小跑,去了包子铺买了几个包子,又去安身的破庙将包子分给了小伙伴们,然后拿出红巾摩挲了一番,此刻倒看出了几分门道来。
原来如此,这根本不是自己平日里所见的普通丝巾,虽然不懂到底值多少,但决计不只是几两银子的价格。难怪那伙计看过之后就同意了,原来他捡了个大便宜。
不对,那人不是流放的犯人吗?莫非这也是他偷来的?
这巾角绣着一个字,一针一线平整密集,十分细腻,可是,自己却并不认得是什么。
欸,对了!
雨茉不是识字吗?拿给她看看去。这红巾柔柔滑滑的,送给她最合适!
心底打定主意,应离拍拍屁股起身朝茶寮的方向跑去。
茶寮里人来人往,雨茉正帮着娘亲收拾茶碗擦桌子,应离在外啊啊叫了几声,却奈何发不出声音,只好拼命挥手想引起她的注意。他这头正挥舞得起劲儿,衣领脖子却被人从后揪住了,他骤然一惊,以为是事主找来了,挣扎着想跑掉,才发现来人在他身后轻轻一拍,顿时哑穴被解开了。
“白……白大人……”
白少卿正双眉微皱站在他的身后,见他抓耳挠腮之貌,轻轻叹了口气,道:“又到哪儿惹事去了,总这么调皮,以后该怎么办。今日这人算是下手轻的,若有一天碰到硬茬岂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