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趣吗?”萧晋双眼一眯,声音也突然变得冷厉起来,“那或许就是因为太风趣了,以至于说出的话没有丝毫威慑力,让人根本不当一回事。”
“怎么会?”张凌云脸上露出惊诧的神色,“萧先生的大名如今在省城江湖可是如雷贯耳,您说出口的话,谁敢不……”
话没说完,萧晋忽然抄起开封的那瓶酒砸在他的脑袋上。
酒瓶碎裂,办公室里瞬间充满了浓郁的炭烤大麦香气,张凌云头脸上全是酒液,鲜血很快就从额头蜿蜒流下,但他没有擦拭,只是腰弯的更深了些,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随手丢掉手里残存的瓶口,萧晋深吸口气,说:“只是闻味道,就知道这是一瓶难得的好酒,你品味不错嘛!”
口气淡然平和,仿佛刚刚动手打人的根本不是他,张凌云同样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客气的回答道:“哪里哪里,鄙人平日里好喝两口,也不懂什么酒好,看着贵就买了。”
“百龄坛首款30年单一麦芽原酒可不是随便什么地方就能买到的,一般喜欢百龄坛的人通常也更青睐调和型口味,你会把它买到手,足以说明你不但懂酒,还是一位偏爱单一麦芽醇味儿的饮客。”
萧晋声音冷得像冻满了冰碴,“也是巧了,我昨天去了一家赌场,那家赌场的经理也请我喝了单一麦芽的威士忌,他当时告诉我,这种酒口味醇厚且正,最适合纯饮,我想,像你这样的专业人士应该不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吧?!”
张凌云身体一震,紧接着便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惶恐道:“实在对不起,萧先生,我错了,我只是想着天热,不该给您加冰,我这就再给您倒杯新的。”
说着,他就要去拿之前为萧晋倒好的那杯酒。
“放下!”萧晋出声阻止,又道:“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三天前在谭氏粤菜酒楼里闹事儿的那几个混混,现在在哪儿?”
张凌云抬起血糊糊的脸,茫然道:“听说他们当时就被警察抓走了,现在在哪儿,我不知道啊!”
“萧晋”这个名字一出来,所有人都愣住了,紧接着便纷纷露出了恍然的神色,那个掏手机的家伙赶紧哆嗦着将手机又塞回到兜里。
萧晋!江湖传闻出身国安,搁古代就是锦衣卫一般的存在,在省城冒头只两三个月,就干翻了一位出入巡抚衙门如同回家、跟各种大领导勾肩搭背的归国华侨,顺带着还把在省城作威作福几十年的谭家满门屠尽。
二十出头,年纪轻轻就心狠手辣,前一秒还跟你称兄道弟,下一秒就能杀你全家,残忍恐怖堪比瘟神恶鬼,碰上了赶紧跑,跑不了就认怂,不想步谭家后尘的,就千万别招惹他。
老话儿讲谁谁谁吓人的可以止小儿啼哭,萧晋不一样,他最擅长让江湖混混哭,越大的混混哭的越厉害。
“原来是萧先生,张某有失远迎,失敬失敬!”
走廊尽头的办公室门打开,一名面带笑容的瘦高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萧晋眯眼上下打量他一番,收起枪,冷冷地问:“你就是张凌云?”
张凌云态度恭敬无比:“鄙人正是,没想到萧先生会亲自光临寒舍,下面的人无礼,还请萧先生见谅。”
萧晋撇撇嘴,说:“我刚杀了你的小弟。”
张凌云眼角微微抖动了一下,神色越发的谦卑起来。“他企图偷袭萧先生在先,萧先生反击自卫在后,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哈!”萧晋笑了一声,扭头看着那帮混混说:“怪不得你们没一个愿意为你们老大而死的,原来死后只会得到一个咎由自取的评价,还真是让人寒心啊!”
混混们脸色各异,张凌云的表情更是难看到了极点,强忍着怒火又弯下了腰:“萧先生说笑了,鄙人已经在办公室备好了些许粗茶,还请先生移步。”
来到办公室坐下,马上就有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低着头走上来,先是对着萧晋鞠了一躬,然后便跪在茶几前,开始烹茶。
女人长得还算可以,烹茶的手法比华芳菲当然差得狠远,但比起房代云还是绰绰有余的,倒也称得上赏心悦目,只可惜她穿了一身av道具似的ol装,领口开的老大,性感是性感,可跟茶艺放在一起却十分的违和,让人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