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条件下的蜘蛛丝,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坚韧的东西!想想自己要是被这里的蜘蛛网粘上了,那么最好祈祷这只是个废网,不然必死无疑。
除了它们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昆虫,可以说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人们遇见它们连活命的机会都难。
你百米跑的再快,能快的过跳蚤?人家随便蹦两下的距离,就足够你跑的气喘吁吁了。
你的拳头再硬,硬的过壳类昆虫?恐怕拿个大砍刀来,把刀都砍卷了人家都没有一点事。
不得不感叹一句,人类出现的时代真的是非常巧妙。若不然,没有枪炮坦克的人类,拿什么去对方这些昆虫?
这一路走来,百笙那叫一个提心吊胆啊!往日一脚就是一窝的蚂蚁,现在他就算能杀死对方,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敢轻易击杀对方。不然,死去的蚂蚁的气味,将会引来更多的蚂蚁。
无论他怎么小心再小心,却还是无法避免正面撞上其他的生物。挡在他面前的是一只体型和普通小车一样大的小狗!
没错,就是那么大的一只小狗。至于怎么看出来的,他还没瞎。不管体型再怎么变大或变小,小狗和大狗之间的特征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遇见这只狗狗,百笙也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遛过狗的人都明白,就算是一只拉布拉多奔跑起来,它所带来的力量都是非常大的。更别说这只和小车一样大的小狗,它要是发起疯来,连百笙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第一时间躲过。
“汪~哈哈~汪汪~哈哈~”
这只小狗虽然是只野狗,但看它现在的样子,之前至少在人类世界待过一段时间,知道人类的可怕。不然,他早就扑了上来,把地上的百笙当成了玩具。
初次见这只大小狗,百笙比它还要紧张,生怕对方扑过来,“啊呜”一口把自己吞进了肚子。那自己可就真的去学那孙悟空,从别人的肚子跑出来了。幸好,那只狗狗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它趴在百笙面前,好奇的打量着他。
百笙见状,仗着胆子来到它面前,轻轻的摸了摸它的脸颊。狗狗似乎非常喜欢被人摸这里,舒服的眯上了眼睛,一副无比享受的模样。
看着面前的这只小狗,百笙心中突发奇想:不知道魂御术对这些动物有没有用?
严格来说,这魂御术可不仅对鬼灵,对活人,只要是有灵魂的存在它都能起到效果。但他还从来没尝试过对一只动物使用这术法,心血来潮的他,一边温柔的抚摸着狗狗的脸颊,一边暗自运转起魂御术。
迷迷糊糊间,他感觉自己和面前的这只小狗有了一种奇怪的联系,那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感觉。对方的兽海混沌不清,这是灵智未开的表现。他尝试着把自己的善意,通过这个通道告诉对方。
小狗并没有太强的灵智,但是本能让它感觉到面前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有种像回到母亲怀抱中的感觉。它最后一丝对百笙防备的心,终于松懈了下来,头趴在地上,毫无顾忌的舒服的享受着百笙的抚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