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刚一拨出去,坑洞内却传来熟悉的铃声,而且越来越近。等手机通话自动结束时,就见曾警官满脸泥巴的从坑洞内钻了出来,先是扫看了我一眼,又扫看了清秀男一眼道:“这就是凶手?”
“应该是。”我回答道:“你怎么从洞里出来了?”
“我到你家敲门半天,结果是那个阿雪姑娘开的门,家里不见你,又看到地下室有个洞,我当然会猜想你去洞的另一边了呗。”曾警官一边说着,一边检查起地下室的各个角落,最后视线定格在那张纸上:“这看起来像是某种仪式。”
“是一种巫术。”我慢慢放松清秀男的脖子,他此时已因为缺氧浑身乏力,瘫软在了地上。
“巫术?”曾警官抖下鞋上的泥,走到清秀男身前:“你就是为了这种迷信杀人?”
恢复了一些意识的清秀男本想抬手,可因为他的胳膊已经脱臼,只能用脑袋顶曾警官,被曾警官灵活的避开了。
“什么狗屁巫术,我不知道。”清秀男并不是在说气话,他的口气非常坚定:“那是我叔教我的法子。”
“你学这个干嘛?”我接着曾警官的话问他。
“”轮到我提问,清秀男赌气的闭口不言,眼睛恶狠狠的看着我,似乎想用眼神杀死我一样。
“算起来你还有六根手指,十根脚趾,两块膝盖。我不在乎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掰折。”我并非单纯的在恐吓他,对于这种没什么人性的家伙,我也没打算对待常人的态度,对待他。
“当然,掰断了手指和脚趾,以现在的医疗技术还是能很好的复原的,不过膝盖骨掰断了就难说了。”我这话是安慰曾警官的,毕竟犯人最后要让他带走,落下一个刑讯逼供的话柄就不好了。
善于观察人话真假的清秀男没有从我话中听到假意,再加上他现在双臂脱臼和两指掰断,已经验证了我的话。
就见他十分不愿,但还是略略开口:“是我伯父的朋友,一个老和尚。”
“城隍庙的?”我忙追问道。
“除了城隍庙,哪个庙还有和尚?就是主持。”
清秀男说的极不情愿,听他说话的我更觉得心惊。这小子虽然杀了人,并且用了巫术之法,但他自己并不了解那巫术的内涵,只是单纯的在执行方丈的命令。
我再问道:“你伯父是干嘛的?叫什么”
“你这身衣服是哪来的?”不等我话说完,曾警官忽然翻开清秀男的衣领,插话道。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的衣服,这是我自己的工作服。”清秀男回答道。
曾警官大眼瞪小眼,用满是泥点的手拉展清秀男的胸口口袋,只见胸口口袋上清晰的写着一行字:市殡仪馆专用
手臂传来剧痛,这种痛感并非割裂,而是撞击伤。我连忙低头后撤,顺手一按。
地下室的唯一的钨丝灯点亮,昏黄的灯光只能勉强给地下室里增添一点亮度。虽然只是一点亮度,不过已足以减轻强光手电带来的光线压力,让我能辨认那人的位置。
此人远比我想想的机敏,不仅第一时间发现了我,还知道用强光手电遮挡我的视线,让我无法看清他的面孔。不过我也不是吃白饭的,在刚才后撤时,我已经将去地下室的门锁住了,想要打开就必须要用钥匙,而我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呢。”对方略嘲笑道。
听口气,他想表现的放松自然一点,好在气势上压我一头。
这手段我玩的比他纯熟多了,当即抠抠耳朵里面道:“你小子落到我手里,还真是不幸。”
“这话,我原话奉还。”说着他往墙边靠近了一些。
我往墙上一指:“墙上有四把刀,你打算拿哪一把?先明说,我是不会阻止你拿刀的。”
虽然不算正式交手,但就他刚才扔砖块的动作和力量推断,他并没有接受过特殊的训练,只是个心里非常非常变态的普通人。
在不用法术的情况下,纯粹肉搏他也不可能是我的对手,唯一要防着是他刷手段。
像是这种变态杀手,应该在藏着什么乙醇之类的迷幻药,不然他是怎么绑架十一个人的?
防着他这一手,我故意拽了拽自己的衣角。一旦发现情况不对,我会立刻用衣服遮住自己的口鼻。
那人听我点明墙上有四把刀,身型都跟着一震,杀意要比刚才强了不少。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那人不在与我打心理战,直接提问道。
听他这一问,我倒有些无所适从。我原以为他是为了针对我才下手杀人的,可他竟然不认识我,这就太奇怪了。如果他是针对别墅里的王月或者阿雪她们,也应该对别墅里的其他住户有所了解才对。
“你又为什么杀人?”我心中虽然惊讶,嘴上却还是要继续刚才的对话。
“我喜欢。”那人轻描淡写,随之熄灭了抢光手电的灯光。
这是我第一次看清此人的相貌,先前我曾与他有两侧擦肩而过,可他都用兜帽遮住了脸。
与我想象的不同,这人的脸颊消瘦,丝毫没有想象中那种凶神恶煞的外表,反倒是五官异常的清秀,如果佩副眼镜蛰住现在的眼神,真会让我产生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
再听清秀男手中的强光手电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原来那不仅仅是个手电,还是电击棒。
现在市面上销售的电击棒能瞬间产生四万伏特的电压,电击瞬间会让人体肌肉迅速僵硬,从而失去行动能力。我虽然训练过抗击打的能力,可没训练过抗电击,真要是让他电到,我也得登时挺尸。
刚才的准备看来是白做了,这家伙抓电击棒的手法非常老练,被他杀害的人应该都是先被他电击之后再带到地下室勒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