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陶洪志正值风华正茂之时,艺成下山,回到苗寨。
当时苗寨的巫师比较多,排斥着陶洪志这位茅山弟子。无奈,为了生存他只能住在父母留给自己的吊脚楼内,接着一些赶尸的生意,倒也可以维持生计。
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思水泉”的上空却传来阵阵雷电,下雨天打雷事件时有发生乃正常之事,所以人们并没有在意。
当第二天清晨时,寨子里却很不平静,敲锣打鼓,将众人召集在祠堂前,甚至连五毒教的尊者护法都已聚齐。
祠堂前摆放在四具尸体,脖颈上清晰印有两个血洞,伤口周围已经变得僵硬黑紫。
陶洪志看到后暗自一惊,随后便发表自己的看法,并称这是被僵尸所咬,应该立刻将尸体火化,否则夜间将会发生尸变。
然而他这番话却没有人认同,甚至都在说他妖言惑众,还要惩罚他。那些巫师更是没有将他放在眼里,反而拉帮结伙排斥挤兑着陶洪志。
有两个巫师甚至在尸体前装模作样的作起法来,最后将尸体统一存放在义庄。
陶洪志面对众巫师咄咄逼人的态势,一怒之下愤愤离去,选择两耳不闻窗外事。
隔了两天,寨子里人心惶惶,到处讹传僵尸吸人颈血的事件。
村长亲自登门拜访,来到陶洪志住处,讲述着这两天发生的事件。原来两天前的夜晚,义庄内的巫师死了三人以及看守义庄的两人,这五人都是被吸干血液而亡。而那四具存放在义庄的尸体却不知所踪。
陶洪志面对族长的诚意,最终答应前去除掉僵尸。
当天陶洪志和全副武装的村民便找寻到“思水泉”附近,穿过密林发现这是一处天然温泉,四周栖息着很多鸟兽。
一只狼的尸体陈列在泉边,陶洪志上前查看一番,狼的颈处也留有两处血洞,正在四处搜索时,突然有人大叫一声,手指着远处一口裸棺,惊骇不已。
两人回到吊脚楼,陶洪志早已准备好早餐,热气腾腾的大馒头摆在八仙桌上,无论是味觉还是视觉,都能勾起人的食欲。
很简单的一顿早餐,只有一个蛋汤和馒头。
三人吃饱饭后,精气神暴涨。陶洪志打个饱嗝,笑道:“将近半年没有在家里开火啦!还是自己家的饭吃得踏实。”
“陶叔,难道何宅不是你的家么?”郑三金含笑望着他。心道:“你在何宅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时,怎麽不想着回家呢?惺惺作态。”
“何宅是我第二个家,这里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那能一样么?”
李夏云小口吃着馒头,赞道:“陶叔的馒头做得真好吃,而且还有甜甜的味道,应该是加糖了吧!”
陶洪志呵呵笑道:“等晚上我再给你们做一些湘西的特色菜,包管你们赞不绝口。”
郑三金的嘴角上扬,望着李夏云道:“陶叔这双总摸死人的手,做出的馒头真有那么好吃吗?”他的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
李夏云表情突变,立时将手中的馒头停留在半空,胃中不断的上涌。
陶洪志气得脸色发青,吹胡子瞪眼:“郑三,以后别吃我做的饭菜。按你这么说,那些法医难道还不吃饭了吗?”
若是不提也就罢了,如今郑三金提起,且又是在餐桌上,李夏云有种反胃的感觉。
“法医都是戴着手套。”
陶洪志真的是怒了,这是在侮辱他赶尸的职业,手拍在八仙桌处,叫道:“那也好过你这位挖人家祖坟的摸金校尉。”
郑三金正洋洋得意,闻得此话,忽敛住笑容,斜眼偷偷望着李夏云,发现她并没有反应。
陶洪志得意的笑道:“你的双手比我这双手还要脏,因为你摸的都是百年以上乃至千年的古尸,细菌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