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
若是平日就算了,眼下是非常时期,野人夫君是地下城要追杀的人。
偷了宝贝,不赶紧跑,还要二次上门,这不是等着入陷阱吗?
最好的办法,他们分头行动,各走各的,只有彼此都没有负担,承担同样的风险。
“之前在地下城,我们分头行动,可是你遇见危险了。”
萧陵川强烈反对,无论如何,自家娘子为首要,其余全部不重要。
银子没了可以赚,不行还可以再偷,孰轻孰重,他分得清。
夫妻俩深情凝视,李海棠拉着他的大掌,用手摩挲着着粗糙的老茧,她只是不想成为一个累赘。
她虽说不够强大,却一直在努力,跟上他的步伐。夫妻之间,步调一致才能走得长远。
萧陵川可以爬城墙离开,而她,选择走城门,光明正大才是最安全的方式。
两国开战,她一个小娘子出城容易被关注,所以,她决定拉上丽娘。
“丽娘多次进城,和城门的人熟悉了,和她走很安全。”
当然,这有一个大前提,前提是,丽娘不坑她。
李海棠忽悠人的本领一绝,到时候哄骗丽娘,等过了桥之后再分道扬镳就好。
若丽娘有歹心,她也不是没应对的法子。
“夫君,你先走,你要是不放心,就在河边接应我。”
话不能说太满,李海棠在脑海里过一遍,丽娘想害她,也可能在铁索桥处。
“我今晚离开,你就要独自留在这里一晚。”
萧陵川指出被娘子含糊的地方,关键是,这一晚,在蛮子的地盘,或许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
丽娘说过,周围都是三教九流的人,万一得知她一个小娘子独自一人,难保不会有歹心。
流苏离开,这里又无人保护。
“夫君,你天亮前出城,那会儿是人最疲累的时候。”
科学表明,人在天亮前那一刻最容易进入深度睡眠,士兵肯定会放松警惕。而他离开不久,天也就亮了。
“哎呦,好厉害的嘴皮子啊!”
丽娘心里淌血,面上还得假装不在乎,她吃的盐,比丫头片子米吃得还多,何必和小丫头一般见识。
丽娘改主意了,丫头片子太可恨,既如此,就绑了小丫头,让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和她男人欢好。
这样,似乎更加刺激。
蛮子都喜欢这么干,尤其在部落,买来的小娘子,服侍一部落的男子,直到被玩残为止。
这些假装清高的货色,最后也迫不得已地做低贱的活计,想活着想死,自己看着办。
都说女子失名节后想不开自尽,反正她当初被骗卖肉,的确有那么段日子,陷入低谷,每日只想死。
她不但想,还付诸行动,用头撞在墙壁上,头破血流。
后果是额角上留了一块疤痕,她不但没死成,却反倒觉得活着,多么可贵。
这么多年,那块疤痕只剩下淡淡的印子,她还是习惯用厚厚的粉遮盖。
想开了,人生苦短。她和姐妹们一样,风吹不着,日晒不着,躺着就把银子赚了。
李海棠戳中丽娘的软肋,干这一行,怕老,很怕,她怕自己哪一天葬身荒野,找不到收尸的人。
若是活着,就要体味一个人孤独终老的滋味。
入行,一脚踏进深渊,出不去了。
“这是第一次到邻居家做客,空手上门,真不好意思。”
几句话而已,丽娘见怪不怪,捂着发疼的胸口进屋找人。
屋内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房间收拾了,其余房间布满尘土和蜘蛛网。
没藏上面,却保不准藏在地窖里。
丽娘没发现,她借口,借一颗大白菜。
几年都没人住过,地窖满是尘土,丽娘从上面爬出来,露出黑色的爪子。
“夫君,地窖有妖怪!”
李海棠惊呼一声,站在一旁怡然自得地看热闹。
丽娘灰头土脸,把脸上的白粉蹭成了黑粉,一条一条的。
有些人,你根本不用去琢磨坑她,因为她自己就找到一条作死的道路,并且坚定不移地往下走。
李老太太是,丽娘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