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是硬着头皮,将男人手中麻袋,接了下来。
“曼儿,你说你要带男朋友来,怎么不见你男朋友呢?”这时,一直待在旁边,闷哼不说话的女人,冷声质问道。
“妈,我男朋友就在那。我这就叫他过来。”
崔小曼笑了笑,指了指站在人群中的叶轩,说道。
“就他?”
女人顺着崔小曼的眼神,看了叶轩一眼,顿时气愤无比。
就这种男人,也配做她女婿?
浑身地摊货。
t恤?大裤衩?人字拖?
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
女人眼睛刁钻,一眼便看出,像叶轩这种人,绝对是穷比。
如果连这种穷比都能做她女婿,那她宁愿她女儿嫁给隔壁村王二蛋。
虽说傻了点,但至少人家有钱呀!
吃喝不用愁,下辈子无忧。
女人这辈子求的是什么?
还不是一辈子的安安稳稳。
没钱?
怎么能过的安稳呢!
至于那些“择一城终老,携一人白头”这种话,只有脑残才会相信。
少看点玛丽苏剧,你会活得更现实一些。
再者说,即便女人,能不为钱背叛男人。
但谁能保证,男人可以不为钱背叛女人呢?
更多的时候,一生一世的诺言,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是个屁。
恋爱时发过誓,在分手时,都是放过屁,过眼云烟罢了。
不信?
你可以试试,如果让你男朋友在“五千万”和“你”之间选一个,你看他选谁?
脑残!
你值五千万吗?
又要用“爱情无价”来反驳吗?
幼稚!
少看点心灵鸡汤,你就会明白,生活能让你多绝望。
女人嫁给崔小曼父亲快三十年了,没过一天好日子。
为供崔小曼上学,她整天吃青菜、喝白粥。
原先有的爱情,早被无奈的现实磨成了空。
而原先有的激情,也早就消耗殆尽。
她曾发誓,一定要为崔小曼找个好人家,决不让她步自己后尘。
为了爱情,舍弃生活,这是傻bi才会做的选择。
女人坚定了内心的想法。
她义无反顾朝叶轩走去,她要将话和叶轩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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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弹窗傍晚。
叶轩开车回别墅。
唐小柔在住院,别墅空荡,就崔小曼在别墅里。
他将车停在停车场。
随后,便朝别墅走去。
还没进门,只见崔小曼,神色匆忙,从别墅跑了出来。
“叶轩,你来的正好,我爸妈刚打电话,说他们到江北市了。你能不能陪我去火车站接我爸妈?”
崔小曼像看到救星一样,焦急的看着叶轩,询问道。
“咱爸妈来了?”
叶轩顿时一怔,神色突地一凛,脸色凝重很多。
他赶紧冲进别墅,三下五除二,脱下原先大裤衩,换了一件新的大裤衩,将脸洗干净,又用吹风机,吹了个造型。
五分钟内,他做完这些。
“好了,小曼,咱们出发吧!”
当叶轩冲出别墅时,整个人焕然一新,精神百倍。
“……”
崔小曼一脸无奈。
原来,这家伙还知道在意形象。
不过比之前,也没好哪去。
依旧是一件地摊货大裤衩,外加一件短袖t恤,脚上踩着一双露脚趾人字拖。
真是土到家了。
但崔小曼知道,叶轩有的不是外在,而是内在。
当然,如果让叶轩知道,崔小曼嫌弃他外在,他会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他最讨厌和那些没有正确审美,不愿意承认他长得帅的人打交道。
“叶轩,我这个月还没发工资,你能不能先带点钱,我爸妈空着肚子,坐十几个小时火车,待会还得带我爸妈去吃饭。等我发工资了,我就立刻还你。”
崔小曼有些羞赧,不太好意思,低声说道。
“小事。”
叶轩摇了摇头,呵呵笑道:“请爸妈吃饭,不要你还钱。”
说完话,叶轩去停车场,开五菱宏光。
但在五菱宏光顶上,有那只价值三百万的死狗,车身还染上血,用来接人,不太好。
叶轩犹豫片刻,内心十分挣扎。
最终,还是决定用一辆上档次的车,去接崔小曼爸妈。
嗯,上档次。
就捷安特吧!
当叶轩蹬着自行车,来到崔小曼身前时,崔小曼整个人呆滞了。
尼玛!
你是来搞笑的吗?
咱们是去接人,你弄一辆自行车,干什么?
“叶轩,你确定要骑自行车,去接我爸妈?”
崔小曼脸色很不好看,神情僵硬,质问道。
她觉得叶轩是在故意耍她。
但当叶轩严肃着脸,十分认真,一本正经说:“对呀,这车是我刚买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用来接人,再好不过。”
她确信,叶轩没耍她。
而是叶轩的确是想骑自行车,去接她爸妈。
骑自行车去接人……想想都丢人。
叶轩,竟一点都不在意。
“叶轩,你和疯子雷关系不是挺好的吗?他有一辆雷克萨斯,你可以先借来,咱们是去接人,不是出去玩。骑自行车,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