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婚期本定在农历的十月,可眼看已经到了九月,饭店在哪儿,酒席几桌大家竟都还拿不出个准确主意——老林是活得明白,对待诸事也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可但凡到了这种大事的定夺上,他也当真时做不了赵启芳的主的;老奶奶已经老得没心思管这些芝麻绿豆的事儿了,她心心念念的,无非是能早点儿迎孙媳妇进门,自己能早点儿抱上重孙子。
而周金花那里,也丝毫不想让步,这个农村女人一辈子的心气儿都高得很,活得像个斗鸡似的,不然她一个寡妇也没法儿在这纷乱而又疯狂的时代独自一人将女儿拉扯长大——这场婚礼,是她攒了大半辈子的气儿的输出口,她若是不将它们喘出去,怕是会被活活哽到死。
人活一世,大抵都逃不过“执念”二字。
而两个新人的态度则似乎是暧昧得很:一方面,他们并不急于与自己的父母争执,更不急于去说服这其中某一方;另一方面,他们依旧完完全全地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任你们谁妥协,谁放炮,好似跟他们并没得一星半点儿的关系。
这反倒让赵启芳和周金花心里没了底,他们不知这两个孩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也不知即将到来的十月里的那场盛典,该如何办才好。
时间一天天过,有的人美,有的人愁——小两口依旧神仙眷侣,可却苦了赵启芳和周金花,一个茶饭不思日渐消瘦,一个性情不稳,满嘴火泡。
终于,赵启芳还是绷不住了,在婚期前二十天左右的一个午后,她将周金花约了出来,在市里的茶楼包了个雅间。
那一天,赵启芳早早地来到了茶楼,点好了两杯香茶,几盘干果,便开始等候周金花的赴约。
来人足足晚了二十分钟,还一脸红晕,汗涔涔地走近包间。
满脸都是汗水,额前的头发已经被浸得打绺。
赵启芳知道,这女人八成是刚从单位赶过来。
“不好意思啊,找了半天想让人替班儿,可就是没人儿!哎呦都想给你去电话说来不了了,完后一个老同事把他的活干完了过来接替的我,我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出来!实在抱歉啊!”
这一瞬间,赵启芳竟有些同情眼前这个女人。
因为没文化,从嫁到这个城市开始,周金花就一直在家里做家庭主妇。廖玫十岁那年,老廖去了,按规矩,周金花本可以接了老廖的班,可老廖以前是轴承厂的技术员,虽说工作不太好做,有些技术含量,但如果给个时间,让周金花从学徒做起,她也不是没办法接下这个活的。
奈何男人死了,孤儿寡母没人撑腰,厂里的领导就把技术员的位子给了自己的一个亲戚,愣是把周金花派到了单位食堂,做蔬菜、粮食的装卸工,负责起日常的搬运工作——
这本该是男人干的活,却让周金花一个女人来做。
领导的说法是:金花同志有宽厚的“革·命本钱”,身大力不亏。
可也幸而是在食堂工作,这么些年,哪怕经济困难时期也没叫廖玫挨过饿——这娘俩家里吃的米和面,尽是周金花用工作服胸前的内兜一把把装回来的。
不光彩,可却解渴顶饿。
说来也是奇怪,周金花的胸前整日都是鼓鼓囊囊的,但却没人能发觉过这其中隐藏的关窍。
也是,一个女人的胸,长得大了点儿,谁还能敢说啥?况且周金花在这方面本就是天赋异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