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蝶衣才二十出头,即使常年在战区跑,但皮肤依旧水灵稚嫩,典型的天生丽质。
军嫂?
辛蝶衣还是第一次被人叫嫂子,可联想到军嫂一词,那种自豪感油然而生,就觉得这称呼好,毕辛小姐,美女这类称呼好一万倍。
“夜冥!夜教官!夜木头!”
辛蝶衣朝着夜冥挥着胳膊,素雅的脸上比今天的暖阳还要暖,一脸阳光灿烂。
她叫他夜冥,夜教官,夜木头。
对夜冥来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可是……
他一直不敢接受她的感情。
他比他小十多岁,又是辛家捧在手心的小公主,而他,什么都给不了她,他们这个队,跟其他军人不一样,只要出任务,都是非死即生,过着这种刀尖舔血的生活,他没资格谈情说爱,耽误人家小姑娘的大好年华和幸福。
席墨骁让他不要想太多,更不要自卑,爱情是平等的。
如果爱辛蝶衣,就接受人家的追求,人家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这样大胆的表白和追求也不容易。
夜冥脸像是冻结了一样,没有什么表情的点了点头。
唐颂迫不及待的催面瘫夜冥:“夜副队,我们快走吧!”
“嗯。”
夜副队不咸不淡的应了声,脚步却没有加快的意思。
“额……”唐颂扶额,“夜副队,难怪你至今单身。”
“怎么说?”夜冥挑挑眉。
唐颂说:“你是凭实力单身的!”
辛蝶衣站在军区门口,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她是第一次来这里,一草一木,还有庄严的五角星,热血的名言警句对她来说都是新奇的,给人一种威严庄重的感觉,光是看着就让人热血沸腾的。
这是她喜欢的男人喜欢的地方。
所以,她也喜欢这个地方。
辛蝶衣面容清丽,因为军区的温度比外面还有低上度,所以,她时不时搓搓细嫩白皙的小手,剁剁穿着雪地靴的脚取暖。
穿着军绿色的短款羽绒服,下面一条修身的牛仔裤,勾勒出完美的腿型,笔直纤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