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了摇头,我是真没有,我习惯直接穿着工作服来上班。
“啧啧……你他妈到底是不是女人?”他嫌弃地说完,拉着我就往外走。
“干嘛?我还要上班呢。”我连忙挣扎。
“从今以后,陪我也是你的工作之一。”他还是那一副狂拽酷炫哪炸天的语气,可是我却犯贱地感觉心里有点暖,我在想我是不是有点心理病态了。
他再次把我拖上了车,让阿松直接开到了h城最高档的百货商场,带着我上了楼,去了一家服装专柜,指着墙上的一套衣服命令我换上。
我一看那是我从来都不敢尝试的款式,顿时百般不情愿,但是胳膊怎么拗得过大腿,在他的危言耸听下,我乖乖进去换上了衣服。
我换上了衣服之后走出来,他站在原地打量了我几秒钟,最终目光落在了我的黑色低跟圆头皮鞋上,眉头立马皱成一团:“我说哪里不对劲,鞋换掉!”
就这样,在他的不停要求下,我的鞋子换成了高跟,我的头发被盘了起来,我的耳朵被戴上了耳钉,我的手指甲被涂上了颜色,我的腋毛和腿毛被刮掉,我感觉我像是一颗孤零零的圣诞树,张开双手任人装扮,最后以一副我完全不敢想象的样子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一切都结束后,他让营业员把我拉到了全身镜前,他站在我身后说:“自己看看,和你之前那副德性对比一下,是不是一个天一个地?”
我愣愣地注视了镜子里的自己,我不敢相信里面这个被装扮得花枝招展的人是我。他说得对,的确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区别。在此之前,我从不敢想我也能如此美丽。
他见我一直发愣,走过来站在我身边,有些傲慢地说道:“我就说你潜力还是有的,就是平时太懒,连打扮都不打扮。”
我扭过头看了他一眼,他大概以为我会雀跃会无限欣喜,可是我并没有。我觉得镜子里的这个人不是我,我一向活得朴素自在,我并不需要这样银装素裹。
我把耳朵上的耳钉摘下,把手链摘下,脱下高跟鞋光脚站在地上,他一开始冷眼看着我的一系列动作,到我准备转身走进试衣间换上自己衣服的时候他再也按捺不住地拉着我生气地问道:“怎么,这么打扮你不满意?不比你之前那身乡土的工作服好?”
我想我在这个家里的辛酸与委屈,也只有大伯和大姐能看出几分了。大姐潘如琴和潘如棋也是双胞胎,可是大伯不会像爸爸一样厚此薄彼,大伯都是一视同仁,也常常劝诫爸爸要一碗水端平,可是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偏见与固执,哪里有可能说改就能改呢?
“我知道,我现在一有时间就看书,不过看得都是一些名著小说之类的。”我笑着说道。
“过年回去我和我爸说说,让我爸劝劝你爸让你回去复读,大不了学费我爸先替你垫付,以后你长大了有能力就偿还,没能力就算了,你说好不好?”大姐说道,她还是很痛惜我的学业就这么中断。
“不用了,姐。爸爸不会同意的,我还得供小画上学呢。再说了,大伯开诊所那么辛苦,供你和二姐读书就已经很吃力了。”我连忙说道。
大姐悠悠地叹了口气:“就这么不读了,可惜啊……”
大姐说完,随即又笑了,大概是怕这个话题聊多了惹得我伤心,于是温柔地捏了捏我的脸,陪我饱餐了一顿之后,带着我去大街上,给我分配任务,教我怎么做调研,然后我们各自忙活了一阵,很快便把这件正事搞定了。
这份工作是大姐在读书之余所做的兼职,不过因为她的专业成绩十分出色,她做兼职的薪资已经远远高于我全职的工资了。我想,这就是知识改变命运吧!
把工作做完后,大姐带着我去咖啡厅喝咖啡,她现在的生活已经过得十分小资了。她知道我的窘迫,每一次见面,她都会先攒一小笔钱,带着我去环境优雅的餐厅享受一下生活。偶尔,她会和我聊起她的男友孟长青。
孟长青和许颂的类型差不多,文质彬彬的瘦高个,带着一副金边眼镜,浓眉大眼,逢人便笑,一看就是性格很好的男生。他和大姐从高中相恋,一路到研究生,始终同舟并济不离不弃,是一对佳偶天成。虽然他们因为学业并未成婚,但是恋情稳定,早就获得了家里的认可。
幸福的女人常常会把幸福写在脸上,笑起来也会分外平和,与这样的女人相处往往是人生一大乐事。因此,每一次和大姐相逢的时光,都是我人生里最美好的片段。
而每一次和她见面后,我都会更加疯狂地看书。并且,在大姐的鼓励下,我终于鼓起勇气写下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满怀忐忑地向西安的某一家杂志社投出了我人生中的第一篇稿子。
两个星期的时间,我把阿杰扛过来的一整袋书本全部看完了。我原本以为这些书都是崭新并未被翻阅的,在我翻开的时候才发现并非如此。书上有一些地方已经做过了批注,刚劲有力的字体一看就是男性的笔锋,但是我猜想肯定不会是靳言,他看起来就不像一个爱看书的男人。
这两个星期里,与其说我和他从未碰面,不如说我都在躲着他。我和门口的保安已经混熟,我交待他但凡看到靳言的车开进停车场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然后我算准了他到来的时间后直接溜进了洗手间,逃离可能和他会面的尴尬。
直到我全部的书看完之后,我心里痒痒又犯了书瘾,于是趁阿松阿杰在999包厢门口守着的时候我跑过去,笑着对阿杰说:“阿杰,上次的书我已经看完了。你能不能把书带回去,然后再给我拿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