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顾烟眼里,昨天陆晧谦昨晚有点霸道的让人窝心,他明知道她不喜欢,还非逼着她咽去,这种潜在的大男子主义,在陆皓谦身上看来是真改不掉了。
陆皓谦沉着脸,保持浪费可耻的好习惯,依旧把那盘猪脚饭吃的干干净净,之后顾烟再说什么,他都像是听不到,充耳不闻。
出了茶餐厅,顾烟的嘴依旧没有闲着。像是机关枪一样,扫射着陆皓谦的耳膜,从他吃饭多,一直把话题扯到结婚以后,该怎么分工。
陆皓谦保持无所谓的态度,他倒是巴不得自己成为个家庭煮夫,每天睁开眼睛,养养花,溜溜鸟,一天也就过去了,可惜他不是享福的命。
陆家老宅,陆皓谦只留一个佣人光伯,白天会有小时工定时来打扫,这些全为迁就顾烟,不想二人世界被打扰,怕她在家还要穿的整整齐齐,浑身不舒服。
佣人少了,顾烟自然不能再做甩手掌柜,这段时间都是她在给陆皓谦做饭洗衣服,照料他的生活起居。
她和陆皓谦几年前,生活在一起过,当时她可能也没有留心,过穷日子的时候,她工作忙,很少了解到陆皓谦的生活习惯,等到陆皓谦回到怀成集团以后,住在上海,那时候家里还有张嫂料理。
再后来重新同居在一起,顾烟渐渐发现,什么叫做人无完人,没有人是完美的,陆皓谦纯属大爷的作风,他习惯了被别人伺候。
他不会做饭,衣服都是拿去干洗,贴身的只会扔进洗衣机里,根本就没用手洗过内裤背心。
顾烟告诉过陆皓谦很多次,贴身衣物最好先用手洗一遍,再扔进洗衣机里reads。”
顾烟努嘴悠悠笑道:“别这么敏感。”话落她拽住陆皓谦的手,想要马上回家,去把结婚证收好。
上了车,顾烟着急要回家,陆皓谦却让司机把车开到旺角,和陆家老宅完全相反的方向。
顾烟对香港不熟悉,路上陆皓谦告诉她,旺角这个地方才是大部分香港人真实生活的场景,能让人追忆起以前的味道。
陆皓谦让司机将车停在街边,他脱掉了西装外套放在了车里,低垂着眸挽着衬衫袖口。
顾烟凝眸看着陆皓谦,又是一身黑色加身,黑色衬衫,黑色西裤。
暗叹,这个男人就算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无论多么随意的搭配,也是遮不住他一身由内而外散发的决策者气魄,不知道是不是做老板久了,都会修炼出这种气场。
她抬腕看了看表,笑着对陆晧谦说:“带我来这逛街吗?刚结婚,就要陪老婆逛,看来我一定是嫁给好男人了。”
陆皓谦有一个很好的优点,他太擅长打破旁人的幻想,将对方拉回到现实,停止自作多情。
他直截了当的回答顾烟说,“我肚子饿了,想起这儿一家茶餐厅,味道不错,以前念书的时候经常过来,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
顾烟尴尬的笑了笑,迎着道:“原来到了你们香港人的午茶时间,我又多想了。”
陆皓谦牵着顾烟的手,粗糙的掌心传来的温度,温暖着她冰凉的手心,顾烟追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陆皓谦也有了和人牵手的习惯。
陆皓谦凭着记忆,还真找到了街角处的那家陈记茶餐厅。
一进门,青蓝色的棱角地砖,垂钓的风扇,简陋的卡座和白的有点灰蒙的光线都在□□裸的告诉人们,它经历的时光,这里的生意很好,吃饭甚至需要拼桌。
和陆皓谦新婚的第一顿饭,是在一家残破的茶餐厅里,顾烟看着餐牌,向陆皓谦求助说:“他家什么东西好吃?”
陆皓谦敷衍道:“都不错,什么都可以。”
顾烟撇了撇嘴,在陆皓谦眼里,似乎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他都可以,她不止一次看到陆皓谦半夜睡醒,饿了就随便去冰箱里找吃的,切片面包都能干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