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讽刺啊!她们欺负我,就连你也都欺负我!连你也都欺负我!”
说着她就伸出手使劲的把脚上的两双高跟鞋双双脱下来,用力往路上扔了过去。
随后提起裙摆,哭着跑过去过马路。
她这次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啊!什么都没有了!南靳梵这次也真的和唐之忆又在一起了。
可她呢?她该怎么办呢!
南兮疯狂的跑着,泪水模糊了视线,以至于她没有看到旁边一辆大货车飞快的冲着她开了过来。
那辆大货车像是失了控制般疯狂快速的朝着南兮跑了过来,货车里的人不停地按着喇叭,可是速度却一点都没有减慢。
而这时的南兮泪水早已经模糊了视线,嘴里也一直在嘟囔着她该怎么办,根本就看不到那辆大货车在朝着她飞快的开过来。
在最后的关头那辆车才慢慢减速,还不停地按着喇叭,而南兮却依然没有反应过来。
只听‘嘭’的一声响,那辆货车撞在了南兮的身上,把她撞飞出了五六米远。
在那辆大卡车撞上南兮的时候她才慢慢回过头来,可是此刻已经晚了,她被撞出五六米远,身体如断了线的风筝一般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
再次身体触碰到地上的时候,南兮感觉她的身体都不是她的了,疼的厉害。
她想动一动,可是却发现此刻的她根本就动不了,就算是不动身体就已经疼的受不了了。
南兮想,自己这是要死了吧?她想着就朝着刚刚撞自己的那辆大货车看了过去,可是货车上的人在看她之后原本就很害怕,此刻更加的害怕了,立刻开着车就离开了,没有管她是死是活,还能不能救下来。
看到这副场景,南兮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却发现此刻的她连嘴巴都张不开,疼的厉害。
果然啊!好人有好报,可是她不是好人啊,她是坏人!
自己之前对唐之忆做了那么多的错事,而且更是害了她那么多次,她心里恐怕也是恨死自己了吧。
在唐之忆和南靳梵还在一起时她就各种的害唐之忆,又是绑架她又是逼她的,还在她的面前说南靳梵根本不喜欢她的话,甚至还让她和南靳梵离婚了。
更严重的,她还多次想让唐之忆清白不保,多次害她。
她虽然一直也恨自己,可到底没对她做过什么坏事,反而是她,对她做了那么多的蠢事,不仅伤害了她更伤害了自己。
可她,现在现在才慢慢反应了过来,自己原来之前被南靳梵迷成了那个样子,害唐之忆也害了那么多次,甚至还多次怂恿南启围绑架小南。
而且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话,小南也不会被南启围绑架……
南兮想到这里就感觉她身体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流逝,她睁开眼看了一眼她刚刚跑出去的别墅,恋恋不舍的闭上了双眸……
南兮拎着各种商场的购物袋回别墅时,想到唐之忆和南靳梵两人的关系又变成了水火不容的样子,她就特别开心。
怎么说呢?唐之忆和南靳梵关系变差甚至离婚可还是她一手努力来的呢!
如果不是她一直都在暗中观察唐之忆的一举一动,也不可能知道她和南靳梵之间的软肋,从而主动出击瓦解他们!
话说,她做的这些事情可不是白做的,废了很多的力气呢!对她可是有不小的帮助!
最起码也让她少了一个情敌呢!
今天她和朋友一起去商场各种购物,开心的甚至买了很多东西,而且,她还给南靳梵买了一件西装呢!
唐之忆和南靳梵离婚了对她的作用简直大的很,说不定她还会有机会和南靳梵在一起!
想到这里她脚步加快了几分,甚至还小跑了起来,回家进了别墅院子里谁也没有打招呼就直直的朝着里面走去。
只是她才刚进客厅,就看到了沙发上恩爱和好的两个人。
一瞬间南兮瞪大了双眸,不可置信的看着面前的一幕,眉头狠狠的皱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唐之忆……唐之忆怎么会在这?而且还和南靳梵一副那么恩爱的样子?!
自己是看错了吗?可面前的人的确是唐之忆啊!
她之前对唐之忆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好不容易才害他们的关系变差许多,可没想到,这么快两人就一副恩爱和好的样子……
南兮不可置信的后退了几步,后退的同时头也在不停地摇晃着,手中的购物袋从她的手中慢慢滑落落在地上,发出沉重的声音。
而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唐之忆和南靳梵似是感觉到了些什么,被南兮的动静惊的双双都扭过了头。
看到南兮两人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南兮就已经快步走向了他们,看着唐之忆的目光中,尽是愤怒和狠毒!
她盯着唐之忆足足有一分钟才慢慢地转过视线看向了她旁边的南靳梵,虽然目光里没有对唐之忆的狠毒,可也有几分埋怨。
“为什么?你们前段时间不是还吵架吗?而且你们不是已经离婚了吗?可你们现在这样?你们像什么样子!”
南兮前面的几句话还能勉强着好好说话,可是最后一句话时,她彻底控制不住了自己的情绪,对着南靳梵不受控制的吼了出来。
她真的不想这样的,她也不想让自己变成这个样子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每次都是这么对她?让她需要承受这么多的事情?!
她到底是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她喜欢的,偏偏就是不喜欢自己呢?
她用尽了一切办法,而且她对唐之忆也做了那么多的错事,瓦解她和南靳梵的关系,可她居然再次的来到了南家,而且还和南靳梵那么一副亲密的样子!
她们明明已经离婚了啊!
唐之忆和南靳梵的样子彻底刺痛了南兮的眼,她的眼泪就像是不要钱的珍珠一样一颗颗的掉落下来,有的慢慢划过她的脸颊,落在了下巴上。
“南兮,不管你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可这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