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垂下,空无一人的街道愈显寂寥,即便天幕之上有着朗月繁星,却也难以消融这尘世间的半分清冷。
然而,偏偏就有三个人兴致颇高,对月笑谈,畅怀豪饮。
悦仙楼的楼顶上,乔封朗声大笑,“哈哈,妹子,你可真会找地方,悦仙楼的雅间你不坐,竟跑来这房顶上喝酒!”说完举起抱着的酒坛子,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哈哈哈……好酒!”
“诶,乔将军,这仰头就是浩渺苍穹,俯首就是百年佳酿,放眼还有浮华人间,这里才正是喝酒的好地方!”火雀提起小了一号的酒坛子,冲乔封示意一敬,“来,喝!”
“哈哈哈……天下第一快给我老乔敬酒,人生豪迈应如是,喝!”
两人畅饮之际,良梦也抱起了酒坛,她酒量不如火雀,半坛子酒下肚,俏脸早就晕红了,可一见他二人喝得如此欢脱,她又怎能冷场,“大哥,小妹给你赔罪,我错信了彦辰风,让大哥受屈了!小妹对不住大哥!”
乔封按住她的酒坛,憨笑道:“嘿呀,妹子,你就是太爱背负责任啦。本来就没多大的事儿,你看你,因为我这点子事,跟南王闹得那么僵。”
火雀一听不干了,“什么叫没多大事儿,这事儿大了!什么南王不南王的,老娘连月夕皇帝都不曾正眼瞧过一眼,他彦辰风不过一个削了势的藩王,眼睛安到了狗身上,连乔将军这般神将都认不得。他还什么南王,依老娘看,就是狗屁!”
乔封也不答言,只憨憨的笑起来,忽然想到,他妹子的脾气很可能是受了火雀的影响,但不得不说,如此豪迈的女子,天下间绝对找不出第三个来。
良梦但笑不语,提起酒坛,咕咚喝了一大口,明明入喉火辣辣,可转瞬就渗出了丝丝凉意,慢慢冻住了脸上的笑容,用手抹了一把有点僵硬的脸,晃晃脑袋,方清醒了一些。棕眸微眯,无意却清晰的望了一眼火雀所说的浮华人间,视线一抬,就看到了那颗名为天狼的闪亮星子,心中一动,笑道:“我给你们唱个曲儿吧。”
“哈哈,那敢情好,老乔自打出了娘胎,都没听过曲儿呢,妹子肯屈尊唱一个,我老乔也算没白活一回。”
火雀赶紧抢过话,“小梦儿,你什么时候学会了唱曲儿?莫卿教你的?”
“是一位……故人。”眸光与那闪亮的星子默然相碰,波光欲流,缓缓淌出一段美妙的乐曲……
彼时苍莽,长夜未央/刀刃出鞘的寒光,将这天下照亮/
沥血淬火,谁是刃口锋芒?/座上的王,或舐尽鲜血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