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一下子跪了下来,放声大哭:“哥!保重……”
河水凉的刺骨,我却浑然不觉,一直到庞独漂到了极尽远处,再也望不到的时候,我才混混沌沌的站起身。
心仿佛空了,空荡荡的,如同自己生命里很珍贵,很要紧的东西,突然被人取走了一样。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从河岸走到了河滩上,远远的,我能看到庞大一个人站在远处。
或许到了这时,我才明白过来,庞大此次一出现之后,就全力的绞杀三十六旁门的人,因为他要去一个地方,连他自己也不能保证,去了那地方之后还能否回来,所以,他必须要在自己临走之前,尽可能的把危及到七门的旁门人铲除掉。
“从这里向西,很远很远之处,有一个地方。”庞大对我说道:“那里有些人,一直都在和七门作对。”
“大掌灯,你说的,是不是西边的人?”
“是,河滩人不知道那些人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只知道他们来自西方,所以就叫他们西边的人。你大概也清楚,这一次,西边只来了一个金不敌,就带着三十六旁门把河滩搅的鸡犬不宁,若西边的人再来一些,会有什么后果。”庞大和庞独一样,站立时腰身挺的笔直,他背着手,遥望向西北:“多年之前,西边有一个叫做仲虎的人,当年,他败走河滩,这么多年卧薪尝胆,已经是西边的第一高手,若是这次他也到了河滩,乱世就再难平定。”
“大掌灯,你是要去找那个仲虎?”
“是,唯有击杀仲虎,才能震慑西边的人,叫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河风是那么的冷,让我不停的打哆嗦,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老六,以后,照顾好自己。”庞独轻轻叹了口气:“本以为,我至少还能护着你两年,让你把功夫练起来,可如今……”
“哥……”我只觉得心如刀绞,曾经和庞独相处的一幕一幕,在脑海中不断的闪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将要远离自己。庞独跟我说过不止一次,男子汉大丈夫,宁可把血流干了,也绝不能掉一滴眼泪,以往每每我难受想哭,庞独都会厉声呵斥我,可是现在,我管不住自己,鼻子一酸,眼泪啪嗒啪嗒就开始滴落:“哥,能不能不去……”
“七门的人,不能不奉大掌灯的令。”庞独摇了摇头:“就算死,也要去的。”
“哥。”我明知道庞独不能不去,可还是抓着他的胳膊不肯松手,这一刻,我的脑子一热,脱口说道:“哥,我跟你一块儿去。”
“傻兄弟。”庞独很罕见的笑了笑,看着我满脸的泪水,他似乎也有诸多不忍,微微侧了侧头:“只是十年而已,十年而已……老六,记得我跟你说过,咱们河凫子,生来就是这样的命,跟大河汛期发水一样,大伙儿都忙着自己逃命,谁都不肯防汛,最后家园保不住,人也活不了。若是一百个人里头,有一个愿意去河边防汛的,也不至于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这世上不管什么事,总得有人去做。”
“我知道,我知道……”我已经泣不成声,连一句囫囵话也说不出来。
“老六,我……我求你件事吧。”庞独转头,朝着西北边望了一眼:“我有个儿子,今年两岁了。孩子命苦,生他的时候,他娘难产,最后只保住了孩子,没能保住大人……”
我从来都没有听庞独说起过自己的家事,如果不是此刻要诀别了,他断然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我。
“孩子现在寄养在他舅舅家,他舅舅住在黄土窑。”庞独的眼睛又眯了起来,似乎是在回想孩子的模样,想着想着,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可那笑容,随即又变成了说不出的愁苦:“我没有念过什么书,也不认识多少字,所以,给孩子取名的时候,就叫他狗子……”
狗子这名字,的确不好听,但是在我们河滩乡下有个老例儿,都说赖名好养活,所以,越是那些把孩子看的无比娇贵的人家,就越会给孩子起个乱七八糟的烂名儿。庞独嘴上说着自己不识字,所以给儿子取名叫庞狗子,其实,他心里对这个儿子,必然是万分疼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