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踟蹰的我们 张斯斯 4391 字 2024-04-23

经过了初中毕业时那个慌乱不堪的傍晚,我曾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想着娶孙丽华为妻,有时做梦都想这事。中考成绩下来了,孙丽华没有考上高中,她对此很坦然。她说,我这脑子就是这么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考不上。一个星期后她就到北窑的一家服装厂去上班了,孙大海并不同意她去干活,但她却自己报名到了服装厂上班。起先,我还抱怨过那该死的服装厂老板招收童工,也不怕生了孩子没,后来我就又改变了想法,心想这服装厂老板真会办事,这么会安排下班时间。每到星期六,中午放学我就匆匆的起了车子往家赶,我十二点放学,孙丽华十二点半下班,只要路上不堵,不出意外,我就可以在十二点二十五分左右到达孙丽华所在的服装厂门口,当然我会在离服装厂远一些的地方停下车子等着服装厂的工人中午下班,然后远远的望见孙丽华从服装厂里推着自行车出来时再漫不经心的骑过去,假装偶然遇到,然后两个人一起骑着自行车回杨树庄。之后孙丽华在超市做过理货员,在售楼中心当过销售经理,再后来自己开了一家小的服装店,2013年冬天在那里邂逅了自己的未婚夫。

他是一名军人,十六岁入伍,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名空军后勤,已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呆了六年。当同龄的男生还沉浸在孩子似的自恋抑或自卑的矫情中难以自拔的时候,他已经在2007年那个寒冷的冬天穿上了一身军装开始迎接自己的军旅生涯。呼伦贝尔大草原冬日零下四十多度的的极端天气,并未对男生诙谐幽默的性格造成影响,他在军营里完成了自己由男孩向男人的蜕变,草原的广袤最大程度的拓宽了他的心胸,雄鹰的矫健使他由内及外散发着灵敏干练的气质,军营的集体生活又让他显得比同龄人稳重大方,因而当他脚上穿着军钩身上穿着西装出现在孙丽华面前时,并未显得有多滑稽。她们见面之初,便省略了过多的寒暄,他挺着脖子对等待打烊的她说,我要衣服,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的,要廋一点的,不要太花的。她也没有在回答那些她不关心的问题上耗费许多时间,她说,好说,你是个军人吧?他笑了,短促而谨慎,使她看了颇感不自然。他说,你怎么知道的?她说,你一进门我就看出来了!他站在试衣镜前看了看自己,尽管身上穿的不伦不类,脸上故作严肃的表情却写满了自信。他说,那你看人还挺准!她笑着说,不是我看人准,是你从头到脚写着五个字。他并没有显得疑惑,随口问道,哪五个字?她一顿的说,我是一个兵。他笑了,短暂而指向明确,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一字

军人去相亲,回来的路上给自己的母亲买件衣服,他进了她的店,是因为喜欢她的店名,青果服装店,看着有喜感。她帮他给他的母亲选了一件红色的毛衣,原价出售,他没有还价,她分文不让。他提着装衣服的纸袋就要走,已经拉开了玻璃门,街上的冷风鱼贯而入,她顿感一阵寒意,她对着他哎了一声,他停下了脚步转过脸来问她还有什么事情吗?她迟疑了一下,说没什么。他推开店门走到了街上,她在店里颇为不舍的看着他在推电动车,她意识到他就要走了,骑着电动车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从她的生活中消失,她想到也许还会再见面,但立刻逃脱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自我安慰,她果断的挣脱了少女才会有的梦幻,她需要的是现实。他正在避让一辆车,那辆黑色的越野车开过,他就会消失不见的,她几乎是狂奔着推开了那扇玻璃门,从柜台到门口台阶的距离,她却喘着粗气,她又对着他的背影哎了一声,他已经骑着电动车到了马路的另一边,好歹听到了,他回过头,带着微笑,好像在等着她叫住他,他没有问,她也没有说。她看着他在几辆车开过后,骑着电动车穿过了马路,他又回到了她的面前,他坐在电动车的车坐上看着她,脸上挂着笑,依旧没有说话。她觉得那样的场面十分好笑,她低下头嫣然一笑,尔后抬起脸来认真的说道,我也是单身。她上齿咬着下唇,等着他说话。他手机响了,她看着他接电话,他对着电话说了很多,她却只注意到他最后说的话,没问题,没问题,来者不拒!她知道他就要走了,她想到谈话还没有开始却已经结束,他如果没有表示,她就会像一个晾在大街上的人偶一样,可笑并且孤独,她为自己的举动懊悔,然而话已经说出口,她只好等待。他挂了电话,直入主题,他说,我明天就要走,部队不让用手机。她揣摩他说这话的用意,她问,那能上网吗?他说,有时可以。

之后孙丽华每天对着电脑等待着那个男生的消息,像一个守株待兔的猎人,她不时会想起他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没问题,没问题,来者不拒!她想到他或许已经把她忘记,就像忘记一个普通的路人。她想他实际上已经用自己的方式拒绝同她产生牵连,置之不理,果断干脆,完全的军人作风。他音讯全无,人间蒸发,她忘记了自己的希望,不再有动机,却习惯性的去关注他的头像。仅仅两个星期,她觉得有两个月那么长,她为自己在经历过两段感情之后还怀有初恋少女般的悸动感到好笑,看到他的头像闪动,她几乎像个孩子一样笑出声来。他不知道她在此之前的失落,所以没有安慰她。她问他相亲的结果,他告诉她没成,原因是女方不同意他服役结束再结婚。她假意去安慰他,心里庆幸不已。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一直在焦急的等待,字里行间没有丝毫抱怨的气息。两个人就像是在开例会,言语之间带着生疏的口吻,但并不让人感觉尴尬,她想,这和他是一个军人有关。他告诉她,自己入军营第一天又累又饿,却被要求匍匐前进去食堂吃饭,零下四十多度,一群人穿着厚厚的棉衣,像蚂蚁一样爬向了食堂。他向她描述草原的广阔无边,讲述牧民的富有,并饶有兴致告诉她如何用水罐田鼠洞的事情。她想象着在落日熔金的下午,一群穿着迷彩服的男人在绿草连天的草原上低着头寻找田鼠洞,找到的那一个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大喊,找到啦,这里,这里有一个,余下的人蜂拥而至,立刻取水灌进田鼠洞,直到躲在洞里的田鼠好像承认了生命的大劫一样从洞口灰溜溜的爬出来,而那些男人并不去伤害它,他们只是以这样简单的事情取乐。

孙丽华和军人通过间隔不定的网络聊天确定了某种难以定性的情感,相距千里,情牵一线,所有能想到的东西虚妄而渺茫。孙大海看到孙丽华对着电脑如痴如醉的敲击键盘,时不时会提醒她一句,别让人家骗了。她也只好调皮的说道,我又不是小孩子。那是五月,军人告诉她自己就要休假回家的时候,她万分激动,拂晓时分才睡着。他告诉了她自己的车次,她仿佛看见他踏上了列车,而列车也已在茫茫草原与林海中奔驰,她从电脑中查阅火车的路线,计算着他已经到了哪里,他没有对她说一下火车就会来看她,她也没要求他这样做,只是女人惯有的虚荣心暗示她他会那样做。她没想到他会欺骗他,当她想着他正乘坐火车穿越大兴安岭的时候,他却像一个鬼魅一样出现在了她的服装店门口,他骗了她,他没有乘坐火车,而是选择了坐飞机,从东山机场起飞在首都机场降落,临时改变了主意,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她听后又气又恼,几乎想要扑上去捶打他,她想他或许会以为她这是投怀送抱,她不能让他觉得她自轻自贱。她之前想到的对白被他的突然出现打乱了,他不按套路出牌,她自乱阵脚,两个人竟又像初次见面时那样拘谨,不,拘谨的是她,而不是他,尽管她比他大四岁。他说要请她吃饭,大方真诚,她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他盯着她看,她的眼神躲躲闪闪,好像犯了错误,他的手隔着饭桌慢慢的向她伸了过来,那只手略显粗糙,指甲缝里没有令人恶心的灰尘,她思考着要不要躲闪,身陷囹圄,进退维谷。

她吃惊他的动作娴熟流畅却又发挥自然,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摆出了一副不配合的姿态,他没有察觉,依旧我行我素沉醉其中。她又想起了他说的那句,没问题,没问题,来者不拒!她要探清原委,她不想成为欲望的附属品,她要的是可以倚靠的肩膀,不是只会撩动欲火的手。她推开了那只在她身上游移摩挲的手,他理解错了,反而变得更加疯狂,她欲罢不能,缴械投降。她看着他事后依旧是娴熟流畅,看不出丝毫的感情。没问题,没问题,来者不拒!那句话一直在她的耳边回响,她决定顺其自然,不做过多的纠缠,无论如何不该使自己陷入难堪的境地,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好笑并且可怜。她说,你这准备可够充分的呀!她以为自己不露声色,然而讥讽的意味十足。他回答她,大家都是成年人,当然要想的周全一些。说话随意,轻飘,脱口而出。她看着他穿衣穿鞋,带上手表,有条不紊,她说,留下来陪我。她对自己说的话感到懊悔,声音很小,他已经听见了,她在他面前暴露了自己的弱点。他仿佛被抽掉运动神经一样静止下来,他说,什么?她揣摩他说那简短的两个字的口气,是质问,是询问,还是随口一问。她说,留下来陪我。她说的迅速而坚决,不再是央求,而是命令,她命令他留下来。他看了看表,与此同时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他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一副思考的样子,说道,等着,我出去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她相信他不会逃走。

她在房间里能听到他说话的声音,全程清楚,没有什么隐瞒的部分。他又回到了房间,穿的一板正经,好像刚刚来赴约,她想到一系列的问题,却一个也没有说出口,她对他的过去充满好奇,但并不想了解,那是属于他而同她没有任何牵扯的时光,那段时光里彼此不识,没有什么共同的话题,避而不谈对她有利。她看着他抽烟,吞云吐雾的样子仿佛陷入了难题,她假装闻不了烟味,猛烈地咳嗽,夸张的样子自己都感觉好笑。他赶忙掐灭烟,就像犯错的孩子掩饰自己的罪过。她说,你抽就行,我只是这两天嗓子不好。说的话前后矛盾,对自己的丑态添油加醋。他坐了过来,抓住她的手,她的那只手好像一滩烂泥一样任他摆布。他举起她的手放在嘴上亲吻,熟练的样子好像一个专业的演员。他说,要不要明天领着你见见我的父母?她万万没想到他会这样对她说,她说,不好。说话的声音不带有丝毫的犹豫,人有时就是这样直接而干脆的拒绝自己最想的东西,轻而易举,不留余地。他说,为什么?她说,彼此还没有一定的了解,不知道合适不合适。她的话让他不知所措,他的军人作风,在感情的事上无能为力,他说,那要怎么了解呢,怎么才算了解呢?他的发问让她心满意足,她看着他黝黑的脸庞,坚挺的鼻梁,浓密的眉毛,以及眉毛下那双漂亮的眼睛,她二十四岁,处在一个女人年龄最好的阶段,她好像第一次完整的审视他,结果发现他长得竟然可圈可点。她说,要相处一段时间,才能知道。她本想说才能知道结果,她想或许有结果,或许没结果,她不想自取其辱。他说,也好,这次我在家里呆二十天,要不是因为你,我可能会选择年前回来。她听后在脑子里算了一下他说的年前距离当下的日子有多远,杳杳无期,充满未知数。她说,那也不行,我们仅仅是相处了不到一天,从你下午出现在我的眼前到我们上床一共不过五个小时,你这又说明天要领着我去见你的父母,你不觉得太快了吗,你总要给我留下思考和做决定的时间,我现在就像是在梦里,躺在梦中的床上,看着梦中的男人,连我们的对白都像是梦中的台词。他说,那好吧。说的勉为其难,好像努力强迫自己接受她的想法,谈不上潇洒,更像是受了束缚。这回是她拉起了他的手,好像一个向大人要糖的孩子,她解释道,你自己算算加上年前你来给你妈买衣服那十多分钟,我们接触了不到七个小时,是,我们在网上了解了彼此但那顶不上现实的一分钟,我不想这么草率的就答应你,何况,何况这是一件大事,我觉得照你说的明天就去见你的家长,感觉就像是某些事情就像是板上钉钉一样,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他自我检讨,他说,经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感觉自己的想法不对,弄得好像我找不到老婆一样。他说完自己笑了,她也笑了,他忽然又板住了脸,盯着她的眼睛,真诚而热烈,他说,你会不会最终嫁给我。她质问他,你这是算求婚吗?他说,试探性询问。她莞尔一笑,无可奉告。

第二天下午孙丽华给我打电话说了他和军人的事情,问我怎么看。我说,我能怎么看,你要觉得没有问题就嫁了吧,听着倒像个好人,反正你都和他睡过了。孙丽华没好气的说,我不是随便的人。我说,听着比一夜情还刺激呢。孙丽华说,你能不能好好说话。我说,我知不道怎么说,不想过多的评论,以后两口子过日子,你受了冤枉,再找我翻旧账,那就不好了。她说,我一想到他说的那句来者不拒,就浑身发毛,感觉有问题。我说,亲朋好友来者不拒,说明这人很大度,这没有问题,别老是自己吓唬自己,没事找事。孙丽华在电话那头吞吞吐吐的说道,可是,可是!我说,可是什么?她说,他在那事儿上,就是那事上似乎很有一套。我说,大姐,你不要说了,再说,我就要想入非非了。孙丽华说,不要嬉皮笑脸,严肃一点。我说,你说他要是知道我们从小就在一间屋里住会是什么反应。孙丽华在电话那头大喊道,你敢!我说,你说的问题我回答不了,你要想知道你得问他,我劝你最好也别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孙丽华一听不乐意了,她说,你这是什么话呢,什么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本尊这是在同你讨论的是事关本人的终身大事,我没几个朋友,就是想听一听你的意见。我说,我没有意见。孙丽华说,你没有意见?我说,嗯,我保留个人意见。孙丽华说,看样是给你白打了电话,还浪费了电话费。我说,没有,至少我们又联络了感情。孙丽华说,好吧。

过了大约一个星期,孙丽华又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给她长个眼,我说这又不是骡子不是马,还用得着长眼吗,你喜欢就好。孙丽华当即在电话里反驳,你说谁是骡子。我说,掌嘴。之后不久,瘦子也给我打电话说要见个面。我给孙丽华回电话要她听一半车票,我告诉他瘦子会听另一半。孙丽华在电话里没好气的说,我们的亲情就剩下一张高铁票了吗?我说,我会在票的背面写上你的名字,锁在抽屉里。孙丽华怏怏的说,你这么会算计找不到女朋友的。我说,不劳操心,我还告诉你,要不是瘦子听返程的车票,你要负责我全程的车票。孙丽华问,瘦子怎么啦,要和你见一面。我说,瘦子说了,打枪的不要,悄悄的行动。孙丽华也便没有再追问。

回家那天是五月九号,星期六,老家正在飘着蒙蒙细雨。我站在高铁的出站口,看着匆忙的旅人一波一波的出站,一波一波的进站,他们拉着行李箱,背着旅行包,有的面无表情,有的面露喜色,或焦急或从容,彼此在车站里擦肩,而后天南地北。我站着等了足足有四十分钟,腿都站麻了,才看到孙丽华开着她那辆红色的小熊猫出现。我一上车便对孙丽华说,大姐,你有点时间观念好不好,我坐火车才不过用了五十分钟,你竟然让我在车站等了四十分钟。孙丽华说,他就快来了,你就装成一个顾客到我店里去转一转,看两眼。我说,我一个大男人背着包到你店里买女装吗,我买给谁呢?孙丽华说,挑两件给你妈,我那衣服质优价廉,比你从网上买的那些坑你妈的衣服要好的多。我说,要给我进价。孙丽华说,行,没问题,包在本老板身上。

离青果服装店还有五百米呢,孙丽华就把我放了下来,她说,演戏要演的真一点,弄砸了让你好看!还好那一会儿雨下的不那么紧了,不然我就打车回家了。我走到服装店的时候,军人已经在店里了,人很勤快,正在帮着孙丽华上货。孙丽华见到我到店果然是笑脸相迎,如同迎接一个顾客,好像我们头一次见面。孙丽华不漏声色的问道,你是来给女朋友选衣服的吧?我板着脸说,不好意思,我没有女朋友!孙丽华说,那你是给谁选的。我说,我妈妈!孙丽华问,那阿姨多大年纪?我说,小五十吧!我看着军人正站在一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模特跟前,便走了过去,指着模特穿的那件衣服说,我觉得这件不错。孙丽华说,这件是不错,但是不适合阿姨那个年龄的人穿。我大声的问道,怎么就不适合了!我注意到那个军人冲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眼神十分犀利。孙丽华竟平心静气的解释道,这衣服只适合三十五岁以下的女人穿,听你说阿姨都小五十了,这衣服太花哨对她不合适。我说,我看着合适呢!孙丽华说,不合适,你见街上哪个快五十的女人穿不带吊带的连衣裙了?我说,明星不都这么穿吗?这时军人站在旁边说话了,他说,我觉得你妈妈那个年纪的人穿这件衣服也不怎么合适。我看了一眼孙丽华,她没有什么暗示,我只好冲着军人说道,你谁啊,我买衣服用得着你在这里喳喳吗,有你什么事啊!军人动了动了动嘴吧没有吱声,我只好对孙丽华说,我拿钱来买东西,我想买哪件就买哪件,我就要这件了!孙丽华说,你要了阿姨也不会穿的!我说,到底是我买你的东西,还是你买我的东西,给钱不就完了,这么多事呢?

军人走上前来对我说,你怎么对女孩子说话的!我说,我怎么对她说话碍着你什么事了?转而我问孙丽华,他是你什么人啊?孙丽华支支吾吾的说,他是他是……话说了一半他问军人,你是我什么人啊,多管闲事!我趁机对军人说道,哦,原来人家不认识你啊,自作多情,我还以为你是他男朋友呢,看你那样也把不了这么漂亮的妹子!我话刚说完,军人就上了抓住了我衬衫的领子。我不屑的冷笑了一声,人家都不认识你,你装什么大尾巴狼啊!我话刚出口,只觉得军人抓着我衣领的手一紧,就看到一只拳头砰的一声打在了我的颧骨上,感觉头懵的一下撞在了墙上。孙丽华大喊,住手!她赶紧凑上来看我的脸,说道,对不住啊,对不住啊!我气急败坏的说道,这人不行,好动粗。孙丽华一副得意的神色,笑着说,那还不是因为你嘴贱,小嘴扒拉扒拉的和老娘们似的,一秃噜一筐!我说,我还不是为了,这就穿一条裤子啦!恰在这时孙大海推门进来了,孙大海对着军人说,好小子隔着马路我就看到你在我女儿店里打人。再一转脸看到是我,便问,有缘,怎么是你呢。我说,问你女婿!孙大海如堕五里雾中,我看了看军人,便对更加疑惑不解的军人说,嗨,弄二半年你还没见过未来老丈人呢!

孙丽华帮我给母亲挑了一件衣服作为补偿,军人说请我吃饭,我谢绝了,这倒不是因为我不给他面子,而是瘦子说好中午请我吃饭。孙丽华说,你还挺香饽饽呢!我说,长这么大真没几个交心的朋友呢!离开了孙丽华的青果服装店,我就直奔瘦子的画室。孙丽华的服装店开在老街上,一条被翻新过数次的古老街道,青石板铺地,两边是三层的仿古建筑,青砖青瓦,廊檐画栋,颇有古韵,店铺多是服装店和小吃店。从老街西牌坊出来便是一条现代的商业街,路的两边是一些国内流行的品牌服装店,流行的款式,适中的价格,很受在校学生青睐,我看到几乎每家店里都还挂着五一打折的牌子,一折,半价,八折,九点五折,满二百减三十,满五百减七十,以此吸引着年轻的消费群体,几乎每家店门口都站着一两个长相甜美的店员,她们伶牙俐齿,能用自己连珠的言语把顾客引入感情消费的歧途。从商业街出来就是横在面前的国道,行走在道路上的车辆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示了县城的繁忙。我沿着路北向西走,仿佛看到多年以前上高二时的自己,早晨六点半准时从宿舍里起床,到洗刷间刷牙,洗脸,梳理头发,然后快速的下楼从学校南门出去,沿着道路北面的人行道逆行向东跑步,一直从学校门口跑到红绿灯,然后在一家油条摊上吃油条喝豆浆吃茶叶蛋作为早餐,其间便可以看到有很多家住县城的学生骑着电动车,普通自行车或是变速车赶往学校,或独自一人或三五成群结伴而行,熙熙攘攘,吵吵闹闹,毫不欢快。我通常站在路口等一个个子不高长了一头浓密卷发和一双大眼睛的绰号bss的同学,坐他的电动车回学校。他曾在一个夜晚对着电脑屏幕打飞机,进入尾声是他的母亲时推门而入,他一时手足无措,他母亲愣了片刻说道,哎呀,儿子,不好意思打搅你了,我就是想问问你吃苹果吗。bss出门出的晚,等他在学校外面的车棚把电动车停好的后,离上早读也不过五分钟了。

每当早晨起来象征晨读开始的《水边的阿迪丽娜》响起,便可以看到男女同学们争先恐后的赶往教学楼,一波奔向八角楼,一波奔向新楼。当我第一次进入八角楼,不禁为楼体奇怪的造型震撼,后来愈发感觉那八遍形的教室并没有什么科学的意义,也不好看,如果说它有什么特别的作用的话,那就是方便了每位老师监视学生。晨读时分起便会有巡场老师,班主任老师,值班老师分别或抱团出现在窗外,同学们在朗读间余时常小声传递老师们的踪迹,南窗!东南窗!西南门!西北门!晨读分两节,第一节始终为语文霸占,第二节其余科目,每节二十分钟,以一段紧促的铃声为信号,语文老师迅速退场,各路老师披挂上阵,看英语!看历史!看地理!看化学!看生物!看政治!看物理!数学老师不来,他说学数学这种东西要有灵性,不是想学就能学会的,我深悟此道,上了三年高中一种函数也没弄明白,一想到高中数学兼班主任老师说的,作为一个学生,你连学习这样最基本的事情都干不好,你还能干什么,便暗自惭愧。但当我了解了爱迪生的天才论之后,不禁为自己没有在数学方面努力感到庆幸,也就可以对后来听到姚明的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放弃一定失败的感悟置之不理。上晚自习的时候那间奇怪的教室便能更好隐藏身在暗影中的老师们,教室里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反应最大的不是班上的学生,而是站在窗外的老师,一声,你这孩只瞎捣鼓什么呢,让大家知道了老师是无处不在的。高二那年我们从八角楼搬到了主教楼,坐在新的教室里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呼吸都顺畅了,就连身边的同学也不禁感慨道,还是四方四棱的教室敞亮舒服。我的高中同学他们大多单纯善良有很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我曾在一个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想到如果我尝试一下或许可以与其中一些人成为普通朋友,遗憾的是我和他们无话可说,甚至已经开始着手建造封闭自我的城堡。我说不清这一转变是如何开启又是怎样延续的,那三年的时光对我来说从它结束的那一刻就变得遥远而恍惚,有好些人突然被荡来荡去的记忆的秋千甩到我的回忆列车上时,才蓦然发觉,哟,原来我还认识这样一群人。还好我有两个朋友让我确定那些人和事的存在,一个高大帅气有着明星偶像的气质,声音悦耳,喜欢唱张学友的歌,还是一个狂热的足球迷,他曾和我赌2006年世界杯输了两顿饭;另一个则长的非常的强壮,腹部有六块腹肌,可以单手做十五个俯卧撑,他喜欢迈克尔杰克逊,一下晚自习就喜欢在教室后面走太空步,他说要是能看一场杰克逊的演唱会也不算白活小二十年,2009年6月25日迈克尔·杰克逊在美国洛杉矶去世的消息在校园广播里传出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