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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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陌从来没伺候过别人,就连他自己洗头发都是草草擦干,所以吹风机也是第一次使用。

他的心上人,未来的女朋友,甚至未来的妻子,未来会有的儿女的母亲,就坐在他面前。她以十分信任地姿态将后背对着他,容许他在她的头发上“胡作非为”。

他先是找了一块干毛巾,重新细细地擦干她头发上的水珠,一边偷偷用手机查阅“如何帮你的女朋友吹头发”。

结果评论大多数都没什卵用。

有网友告诉他“要温柔”,废话,他都不敢用半分力气。

有网友告诉他“别忘记调节功率”,谢谢,他刚刚在拿毛巾的时候已经偷偷把吹风机的说明书背下来了,而且是中英法三国语言的。

还有一个网友告诉他“先去发廊学半年再给自己女朋友吹,免得女友先吹了”。

岑子陌:“……”他还没上位呢,要是因为头发没吹好就被pass了,是不是要怪自己嘴贱?没有金刚钻偏偏揽瓷器活?

最终,他勉强找到一条“头皮至发尾吹,从上往下吹,吹风同时要随头圆吹,不可一个位置死吹,而且要灵活移动,一只手随吹风机吹出的风拨动头发。”,他觉得还算有参考价值,于是点了赞,就开始行动了。

他试探着打开吹风机,先用自己的手掌对准吹风口,感受了一下风力。他调到一个认为足够温柔的功率后,颤抖着爪子,伸向了林窈垂到后背的长发。

他太小心了,几乎是一根一根地吹干,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他温柔的动作足以弥补手法的笨拙。只是温煦的暖风和头皮上轻柔的按摩让林窈有些昏昏欲睡,他吹到一半的时候,林窈就控制不住往他的肩上倒去。

美人在怀,还是毫无防备的那种。但是岑子陌能够坐怀不乱不是因为他是当代柳下惠,或者是正直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他甚至没有趁机偷个香,因为他苦哈哈地还在一根一根地吹头发。

他觉得自己可能已经数清楚林窈有多少根头发了,如果没数错,大约十万一千三百零一根,本来是零两根,他不小心扯下来一根,林窈虽然没疼醒,但是他心脏差点吓停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吹了多长时间才把林窈的头发全部吹干,总之他放下吹风机的时候,他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肩膀和后背了。

精通八国语言,在马术、剑术、油画、钢琴、小提琴发面都小有成就,并且以天朝的国籍拿了奥斯卡奖的希尔家族少主岑子陌,突然觉得吹头真的是个技术活,不比他掌握的任何一门技术要轻松。

而且,这个在好莱坞三年都不曾起过英文名的男人,居然考虑要不要真的按照网友说的,去美发沙龙练上半年,听说那里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一个英文名字,他也许可以接受网友的推荐,叫“tony”。

就在岑子陌要把她抱到客房的时候,她突然惊醒,抓着岑子陌的手臂:“你是不是还没吃晚饭?”

岑子陌安抚道:“我在飞机上吃饭了。”

林窈:……呵呵,骗鬼呐。

即便他不注意房间的装潢,他也绝对不是能忍受飞机餐的人。

林窈皱眉,手也抚上了自己的胃,语气有些撒娇的意味:“可是我晚上没吃饱啊,怎么办?”

岑子陌从善如流:“那我们就再吃一顿夜宵。”

林窈:狐狸精也要顺毛摸:)

林贵妃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主儿,你甚至不能指望她分清盐和糖。

岑子陌既然把人连哄带骗留下来,自然不能让她吃外卖,于是他立刻让人购买食材,准备亲自下厨。

本来林窈是不喜油烟,但是岑子陌既然穿着围裙进了厨房,她也忍不住跟进去凑趣。

但是她既不会洗也不会切,转了两圈,也着实帮不上忙。比起帮忙,她更像是来捣乱的。

进厨房的五分钟后——

岑子陌低头把猪肉剁成绿豆大小的颗粒,林窈把挡住他眼睛的长头发用包里的粉色皮筋绑成一个小啾啾。

然后,岑子陌在刀背的反光面看见自己的“新造型”,一个手抖,差点把自己的手指切下来。

进厨房的二十分钟后——

岑子陌倒油开火,待油烧热,把切好的肉丁放进去,放干水分,加盐和豆油,上色,至吐油肉酥呈金黄色的时候,林窈忍不住“哇哦——”一声,好像亲眼见证了第一枚原子弹爆炸成功。

岑子陌:“……”抱歉,他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进厨房的三十分钟后——

他将之前准备好的芝麻酱、特制酱油、盐、鸡精、花椒粉、葱碎、蒜碎、油辣子等佐料用汤汁冲开,然后将煮熟的面条捞入汤碗中,浇上肉末臊子,点缀上花生碎和香菜叶——

两碗担担面就端到了林窈的面前。

林窈面前的那碗担担面汤汁都快成深红色了,但是却特别合她的心意,她忍不住先抄起筷子挑了几根尝一尝——

别说,还真的正宗。

真是人不可貌相,看起来特别矜贵的岑子陌,其实是一个宜室宜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

岑子陌不知道自己的厨艺也给自己加了分,顺便又端了一杯牛奶,道:“你放心吃,这个油辣子是特制的,再辣也不会烧胃。一会睡前喝一杯牛奶解解辣,明天早上起来,保你什么不舒服的感觉都没有。”

林窈看着他,突然笑得不行。

岑子陌:?

不等他想清楚,林窈已经吃完,擦了擦嘴,在他腮边轻轻“啾”了一口,然后摆手道:“晚安啦,子陌。”

直到他洗漱的时候,照了镜子,才终于明白她刚才笑什么。

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把粉色的皮筋撸了下来,感觉今天的心气不顺的最后一点点郁闷也消散了。

他倚着洗漱台,漫不经心想起自己在飞机上搜集的资料——

关明卓是吧?楚阳是吧?周元晟是吧?

不行,前有狼后有虎。所以他得想个主意,尽快把窈窈定下来。

------题外话------

岑子陌:要想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就要先抓住她的胃:)

林窈:不不不,首先你要先用脸,来抓住我的眼球。

另外,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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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岑子陌的捅刀挑衅下,周元晟最后能不失风度地告辞,已经是他世家涵养的体现了。

林窈跟着岑子陌上了后座,也不问目的地是哪里,看着他难掩疲惫的眉眼,忍不住问道:“你在美国是不是很忙?”

“还好,”岑子陌捏了捏鼻梁,语气轻松,道:“剧组前两天到澳大利亚取景,不然你以为我怎么能这么快就赶到?”

林窈没有出过国,地理知识也是一塌糊涂,她不太能分清美国与天朝的距离和澳大利亚到天朝的距离有什么不同,她看着岑子陌的侧脸,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

今天这一天的经历,真的是让她精疲力竭。

不是身体上的疲劳,毕竟她今天甚至没怎么走动,出行有电梯,甚至还“捞”到一个公主抱。而是心理上的倦怠,她每一次回忆起前世的点滴,尤其是天顺帝对她的宠爱,都会让她产生难以摆脱的绝望和自毁倾向。

周元晟越来越像天顺帝了。

她甚至毫不怀疑,他终有一天会突然多出一份天顺帝的记忆。

她如今,尚可以应付周元晟,但是她没有把握,面对天顺帝,还能心如止水。

如果有一天,他再次站在她的面前,叫她一声“君桐”,她不知道自己是会扑进他的怀抱里,还是直接选择同归于尽。

当她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大脑还很模糊,隐约记得是一个下雨天,她身边躺着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她甚至没有记住那个男人的脸,只是记得他长得很漂亮,不,特别漂亮,漂亮到足以让她这个隐藏的颜控有片刻的清醒。

她浑浑噩噩地起床找可以裹身的衣物,然后跌跌撞撞地从窗户上顺着水管滑了下去。

漫天的冰凉雨丝并没有让她更加清醒,反而让她好不容易清晰的思维再次混乱,她觉得脑袋里就像装了一锅熬得热乎又稀烂的粥。

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高耸入云的楼房,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彩色铁盒子,还有各色卖着稀奇古怪东西的店铺。

在灰蒙蒙的雨幕中,街道上细细长长的铁杆上陆续亮起了昏黄而温暖的光,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她也许是来到了天堂。

她发现天上的神仙们并不是那几个老道给太后描述地那样,他们没有穿着飘逸的白色的道袍,而是穿着很暴露的衣服,几位仙女甚至露出了她们的大腿和胸口。

不知道太后她老人家薨逝后,有没有如愿以偿来到天上,如果她看见这些仙子们,只怕会晕过去吧。

她慢吞吞地行走着,或许是爬,她当时也不太能分清这些。

从她身边经过好几个装满了仙人的铁盒子,这些仙人们表情有些狰狞,也许是兴奋,她当时脑袋乱,不太能辨明,他们扛着或者举着各种各样的法器,朝她刚刚逃出去的那个仙宫涌入。

也许她在床上遇到的漂亮的男人是个魔物,他们想要围剿他,降服他,或者随便怎么样吧……她胡思乱想到。

最终她在陌生的街道失去了意识。

醒来的时候,她真的以为自己升上了天庭,因为她看见了自己已逝的三位兄长。

她最后一次见二哥三哥还是十二年前,他们都长成了英俊挺拔的年轻男子。至于大哥,她并不陌生,她在年宴上总能看见他,他就在对面,遥遥举杯,对她的思念与疼爱不需要语言。但是这里的大哥,要比之前见过的任何一面都要意气风发。他终于摆脱了名为世子实为质子的压抑生活。

过了很久很久,她看了不知道几个名为“心理医生”的大夫之后——感谢她在后宫培养出的野兽直觉吧,她在这些家伙面前,居然保守住了她前世的一切秘密——然后她终于认清了事实——

她跨越了时空、生死,换来了新生。

但是如果,她再一次和周元晟纠缠不清,这个时代并不会让他们之间的结局有什么不同,周家还是和林家“貌合神离”,是心照不宣间的对手关系。俩个家族都在致力于争夺天朝世家的绝对领导权,虽然目前是周林杜孟,但是未来是什么排名,谁也说不准。周家的第三代要比林家的第三代出生更早,嫡长子周元晟比同样身份的林窎大了六岁,这是一个优势,意味着他可以抢占更多的资源,而且他也更早地接手了家族。她仿佛能看见自己的家族再一次以自己为导火索,慢慢走向分崩离析——

那样,她的命运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只要她在轮回里不肯放弃与她的亲人重逢,那他们还是会因为她不得善终。

她穿越,也许是重生以来寻求的一切改变,都是笑话。

林窈垂着眼,盯着前面的椅背发呆,直到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召回了她的心神——

她顺着这只手看了过去,这只手的主人正因为被她忽视而佯装生气,就像一只被主人冷落的气鼓鼓的大猫。

林窈看着在她面前总是那么孩子气的岑子陌,忍不住笑了。

她突然觉得刚才的所思所想都是自怨自艾,她面前争抢她注意力的岑大导演正在挥手,仿佛拨开了她那被诅咒一样的、自我成就一般的悲剧命运的重重雾霭。

拨云见日。

眼前的一切,就是她的新生。

岑子陌见好就收,他看林窈回神了,才问道:“你打算回家么?”

林窈想了想,还是摇头道:“暂且还是先不要回去了。”

岑子陌又问:“那你想要回悦丽公馆么?”

林窈也不想回去,再次摇头。

岑子陌顿了顿,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那你想要……去我家歇一歇么?”

气氛突然凝固。

如果不是林窈知道他是直接坐飞机赶来救场,只怕会以为他喝多了就狗胆包天说出心里话。

不过说起来,奇妙的是,她即便经历过男人的性骚扰,她也一点不害怕岑子陌的亲密。

也许因为确信他不会伤害她?

嗯……说起来还是因为他太弱了,对吧?

林窈艺高人胆大,看着他期盼的眼神,一时半会儿倒也找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于是便点头,道:“好呀。”

岑子陌看起来就像外国小孩儿亲眼看见了圣诞老人(……),他眉眼的那点风尘仆仆全都消失不见,生怕林窈反悔一般,对前面的司机吩咐道:“直接回京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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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窈刚开始以为“京宸园”可能是京圈大佬们的别墅区,但是最终到达目的地之后才发现,这只是一个高级小区。

她忍不住看了一眼岑子陌,他这一部电影就至少能挣几个亿,怎么还会住在普通小区?

再高级,名字再好听,那也就是个普通小区呀!

“这是何尚他们家开发的楼盘,我刚回天朝,一时懒得找房子,就直接租了这里。”岑子陌进了电梯直接按了顶层,然后解释道。

林窈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这个时间,上班族都已经下班了,整个小区都是灯火通明的,唯有这栋楼,安静地像是一个没有人居住过的废弃烂尾楼。

“别紧张,”岑子陌能感觉到她的情绪一瞬间变得警惕,温声道:“这栋楼里住的都是我的人,安全性和私密性都不会有问题。”

林窈想了想,倒是也能理解,于是也渐渐放松下来。

进了岑子陌的“家”,林窈环视了一圈,装潢的色调就是很冷淡的水墨黑白灰,而且看那边的开放式厨房,厨具都是崭新而冰冷的。岑子陌不在家开火吃饭,这也能理解。但是如果客厅的沙发,在主人家已经搬进来三年都没有磨损的痕迹,实在是……

整个一百八十平的房间,看不到有人居住过的痕迹。

如果不是确信这是一部言情小说,林窈会以为自己走错片场,不小心进了隔壁悬疑剧场。

岑子陌这一段时间在外拍电影,仔细算一算也有好几个月没回这个家了。不过应该是有钟点工,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的人”每天都打扫过这里,所以还是十分干净的。

就连岑子陌从来没进去过的客房,都干净整洁地像是随时欢迎总统入住。

林窈稀里糊涂进了客房,然后因为吃了火锅,忍不住又洗了一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