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欢最后回到了南风馆里做了下一任老鸨。
有一天,他遇见了一个男孩,卑微狼狈地一如自己当年,他牵起了他的手,说:“尊严和傲气是南风馆里最奢侈的东西,甚至很多时候你也身不由己,但是你可以选择自己活着的方式。”
“握手一长欢,泪为生别滋。”长安乱世,长歌当哭,长欢泪别,名字看似繁花似锦,却已早早昭示了最后的命运。
既如此,“你以后就叫小凡吧。”
平平凡凡,不需要长长久久,只求不要再重蹈前人的覆辙。散场之后,主创接受采访,岑子陌没有参加,直接带着林窈溜出去吃饭了。
这家饭店看起来不太起眼,但却是非富即贵不得入内的高档会所,里面的菜色十分有特点,川菜更是一绝。岑子陌知道林窈嗜辣,特意带她过来吃。林窈虽然出身林家,但是之前几乎不怎么出门,更别提在饭店吃饭了,所以京城最有名的菜馆她一个都没去过。岑子陌此次带她过来,因为两人都是公众人物,特意订了二楼的包厢。
“你不用露面么?”林窈落座后小声问道。他自己的电影看起来怎么一点都不珍惜啊。
岑子陌将菜单递给她,淡淡道:“还有江来他们呢。”
林窈低头点了几个菜后又把菜单递给岑子陌,然后才感叹:“何青凡老师真的不愧是演技派。”何青凡演绎的长欢可谓是把男性之美发挥的淋漓尽致,角色拿捏的十分巧妙。
岑子陌应了一声:“他凭借这个角色应该能拿个影帝。”
“你也很厉害。”林窈由衷地赞道:“画面结构太好看了,不愧是陌神。”
“既然你觉得我厉害,”岑子陌眼睛里盈满笑意:“我下一部电影想邀请你参演,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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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岑导要“潜规则”邀请林贵妃参演他的电影,但是林贵妃目前只是个准二线,距离大银幕还有很长的距离。
这是林窈第一次看岑子陌的电影。
作为一个在二线挣扎的小明星,岑子陌的成就是可望不可即的。他已经把世界a级导演奖项拿了一个大满贯,堪称导演史上第一人,就如同粉丝对他的称呼——陌神,他在娱乐圈的地位已经被奉若神明。
电影一开篇,就是一个男人在化妆,镜头由近推远,从他精致的妆容到奢华的服饰,从琳琅满目的梳妆台到靡丽风雅的房间,最后他起身,走到门口,两位小童恭敬地为他打开门,他顿了一下,然后走了出去,镜头不动,看着他摇曳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远处的灯火阑珊中……
在一片金碧辉煌中浮上三个墨色行书——《南风馆》。
下面又是一行小字——岑子陌导演作品。
仅仅这一行字出现,林窈就听见了下面的惊叹声。
岑子陌,他的名字已经成了一个品牌。
电影时长两个小时,讲述了南风馆的一位小倌长欢的一生。长欢,就是片头出现的那个男人,他是幼时因为家穷被卖到了南风馆,最开始,他只是个打杂的,和其他的男孩在厨房帮忙,偶尔帮客人跑腿赚小费。他最开始因为厨娘偏爱而被其他男孩排挤殴打,哪怕被打死也只是被草席子一卷扔到后山,所以他为了活下来开始拼命,他开始争,争不多的鱼肉,争到大堂跑腿的机会,一直争到了他十岁。
那一天他输了,鼻青脸肿地偷偷溜到大堂看着纸醉金迷、歌舞升平,他与那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渴望的,不是锦衣华服,不是金锭银票,这些在他眼里,还不如一块肥肉来的实在。
他饥肠辘辘地盯着客人的酒菜咽口水,对周身的嘈杂充耳不闻。直到,周围莫名地静了下来。
他顺着大家的目光抬起头,然后遇见了这一生最难忘的风景。
一个穿着深紫色绣粉芍药的广袖羽织褂的男人,或者说少年,握着一把香色的小折扇在二楼的画廊上迤逦而过。
他漫不经心地垂下眼看着下面为他痴迷的人们,露出一个讽刺却又妖娆的笑容。
风华绝代,傲骨无双。
那一刻,长欢觉得,纵使他只是个贱籍的小倌,他的傲气也足以让那些公子少爷们臣服在他脚下。
后来,长欢争到了那位小倌的贴身小童的资格,如愿服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