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
“艾莎有录像机?”陆吾疑惑。
加尔笑眯眯地摇头。
一脚朝加尔下体招呼,陆吾斥道:“别卖关子,说人话。”
“哈哈……”加尔道:“艾莎就是摄像机,人形摄像机。”
经过一番解释,陆吾才知道,艾莎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在现实中,有一种叫“超级自传体记忆症”,简称“超忆症”的病。
超忆症患者,能记住自己一生经历的所有人和事,事无巨细,无法选择且无法遗忘。
人总有痛苦,恐惧的时候,而这时,遗忘就成了一种保护机制。想象一下吧,你在网上无意间看到辣眼睛的人或物,然而你无法忘却,而后是不是像鬼影子一样,窜出来,恶心你。
所以说,超忆症不是超能力,而是一种病。
坐到艾莎旁边,陆吾看着艾莎侧脸。
超忆症患者通常很憔悴,很敏感。他觉得艾莎没有超忆症,只是记忆力好。
艾莎注意到陆吾的眼光,她奇怪道:“怎么啦,我脸上粘东西了?”
“没有。”陆吾问道:“你真的都记住了我刚才演示东西,全部?”
“差不多。”艾莎点头,“有些细节还是会模糊。”
“能记多久?”
“三到五天。”艾莎想了想,歪着脑袋道:“如果用心记,能很久,一辈子。”
看来不是超忆症。
两人无话,就那么静静地坐着。
唯有加尔挥汗如雨,时不时发出呼喝。
傍晚时分。
约瑟夫再次出现,交给陆吾简单两份文件。
仔细看了一遍,记住两个人名。
奥利维亚贝克,任务中心工作人员。一瞬间,陆吾想起接待自己的金发姑娘。她居然是反抗军的人。反抗军真是无孔不入。
格雷沙姆斯科特,初级教士。
没啥印象,人肯定见过,毕竟教团就那点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只是人和名字对不上号。
这两个将是陆吾之后的联络人。
陆吾看完,将文件交还约瑟夫。
“啪嗒”
老式煤油打火机,跳动的火苗点燃文件,然后用文件点燃支雪茄,和钞票点烟装x有异曲同工之妙。
老烟枪吞云吐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