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当出租车停在那家小吃店门口的时候,我整个人都不好了,这家小吃店只卖一种吃的,那就是血,鸡血豆腐,猪血豆腐,血豆浆,血豆花,还有猪脑血块,反正……里面每一样东西,都带血。
天知道,我这辈子只有两样东西不吃,血和一切动物的内脏。
“头儿,傻站着干啥呢,这还早,才十点多,到十一点多这里可就排队了,你看,老板才刚刚摆铺子呢,赶紧的,我们群里面占个位置。”周今推了推我,一边说着,自己还一边自顾自的往里面走去。
这时,萧楠穿着一双高跟鞋,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停顿了一下,道:“对面有卖烧烤的,你去买点儿烧烤吧,我要吃黄金糕,其他随便你。”
我点了点头,看着他们一个一个的走进店里,我也转身穿过了马路,给他们买了两百多块钱的烧烤。
我回来的时候,老板才刚刚开始磨豆浆,这家店算是老字号的分店,我记得这家店在我读初中的时候就开了,到现在大概也有个十几年了吧,这家店生意非常红火,不光是因为东西好吃,而且他还会当着客人的面制作学豆腐,当然,豆浆也都是现磨的。
我回去的时候,店里已经有好几桌客人在等候,所以不难看出,这里的东西的确好吃,只可惜,关于这种东西,我是碰都不会碰的。
十几分钟后,老板端着一个大盆子朝我们走来,也不知道这些变态为什么会喜欢吃这些东西,反正在他拿着那碗血红色的血豆浆到桌上的时候,我整个胃酸都在翻腾。
“唔……好香啊……头儿,我给你点了血豆腐,这里的血豆腐,可是全市最有名的啊……”周今从旁拿了一个勺子,轻轻的搅动着碗里的血豆浆,一脸欲生欲死的说道。
“啪嗒……”
就在这时,萧楠突然将手上的调羹放在了碗之内,脸色瞬间就变换了起来。
“味道不对……”萧楠还没开口说话,张中一也皱起了眉来,当即拉着周今快要塞入嘴里的血豆浆,低声说道。
当天晚上,我叫上了一队和法医院的人吃了一顿饭,在吃饭的时候,我们一队的人甚至都没有拿起过筷子,原因很简单,我们点了一个白切鸡,是要全鸡的那种,当然,这种变态的要求肯定不是我们提的。
张中一在服务员上鸡之前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手术刀摩拳擦掌了,尽管萧楠之前已经给他翻了几个白眼,没用,这厮就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用了五分钟,就将这鸡里面的骨头完好无整的拼凑成了一副骨架,甚至还将这一盘骨架抬到我们所有人的面前,沾沾自喜的说他可是全嘉市拆骨最快的法医。
当时我的脸是绿的,不光是我,就连他的所有同事,都默默地放下了筷子,整张桌上,就他一个人吃的最欢。
吃过晚饭,我们又转场去了距刑侦大队最近的ktv,张中一这货,一进门就点了一首嫁衣,我这刚喝入口的啤酒差点儿没喷出来,只见萧楠对我耸了耸肩,似乎在告诉我,张中一是一匹脱了缰的野马,她也没办法。
“喂,你没问过单良,那干尸博物馆的事情么?”就在我听着张中一唱着那些作词者听了会流泪,原唱听了会崩溃的歌时,林司羽拿着一瓶啤酒就从我对面坐到了我的身边,在我耳旁轻声问道。
我愣了愣,抽了一口烟,摇头说道:“我相信单良,他不光是我的同事,还是我的朋友,在案件业务上面,他的思维和逻辑远在我之上,所以,把这个案子交给他我放心,不管是什么结果,我都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
林司羽若有似无的点了点头,轻抿了口酒,轻笑道:“也是,你这个人那么没心没肺的,每天都在查案,又怎么可能想的了那么多,看来是我多心了。”
这时,一曲梦一场的前奏瞬间就传入了我的耳旁,而周今此时也将原本死死地拽在张中一手中的麦克风递给了我,并给我使了一个眼色,笑道:“头儿,每次来ktv你都点这首,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歌王。”
我有点儿尴尬的看了一眼坐在一旁,正端着红酒的萧楠,此时的她,正抬头看着眼前那大屏幕中的歌词,嘴角微翘,似乎,她也挺喜欢这首歌的。
“要不……萧楠,你先来?我一会儿重唱就可以了。”我拿着麦克风,对着萧楠说道。
“哎呀,什么你先来我先来的,要不然,你两一起,反正这首歌也能合唱呀。”
“我去,我说话筒怎么就一个,原来被你小子藏起来了。”周今见张中一手上又出现了一个麦克风,立马扑过去,将其抢来,塞到了萧楠的手上。
而张中一,在被抢了麦克风后,就撅着嘴,那眼神,像极了怨妇。
我朝萧楠尴尬的笑了笑,而她呢,则是一直坐在沙发上,拿着麦克风,对照着伴奏,轻声唱道:“我们都因为折磨而厌倦了生活,只是这样的日子同样的方式还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