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领着他们到亲属楼,对面有一套两层低调奢华的小洋房,那就是林盾的住所。林盾与他们交流结束后,便来到训练场地,见到首长,都毕恭毕敬地敬礼,他也一样回应着一个边军端正的敬礼。
“今天训练照旧,先负重二十公斤跑十公里,跑完才能吃午饭,没有跑完加罚。”一样气势澎湃,铿锵有力,嗓音震耳欲聋,非常嘹亮,似乎能冲破天机闯入云霄。
看着这些新兵,想起当年自己也是这么艰苦训练过来的,人家都说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那是先苦后甜,苦尽甘来。
他喜欢在战场抛头颅洒热血,那种铁骨铮铮的生活。他本可以不用受苦受难,原本财力雄厚的林氏集团,就算一辈子懒懒散散平平庸庸地过生活,他都衣食无忧。
可是他不愿意,人活着就是要奋斗,要自力更生,才能体现自我价值,于是他选择从军。他从军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而且受伤也是家常便饭,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就是证明了他赫赫战功,他的付出汗水终究没有白流。
他的家人之前也是不支持他的想法,但是一意孤行决然脱离家里的掌控,自己掌握自己的人生,他成功了,父母也就放任自流,尊重他的想法和做法。
一如既往的林盾,每天五点半生物钟准时起床洗漱,赶往军区大院,今天有一个重要会议要进行,他必须整装待发,以最好的姿态迎接。
作为军人,时刻保持良好状态高度的警觉性是前提,万一那天猝不及防地来个敌军偷袭什么地,那可就大祸临头。
今天上头已经告知会有探险队的人来军区协助研究某项机密的工作,作为军区一把手,责无旁贷。
穿上军装的林盾,顿时虎虎生威,威震四方。高大身形,宽厚的背部,孔武有力的臂膀磅礴而出,古铜色小麦色肌肤,健康阳光。凌厉沉稳的步伐,举步生风,举止粗而不俗,粗中有细。
他心思缜密,聪颖过人,他现在的至高无上的荣耀都是自己英勇善战的结果,在多次任务中脱颖而出,艰巨的任务举步维艰,但是全凭自己的胆识和有勇有谋的头脑斩荆披棘攻破不计其数的任务。
像捣碎东南亚大毒枭的任务,抓获嗜血无常暴力,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的魔头,类似这些林林总总的案件他总能各个击破,游刃有余。
他早已经来到会议室,正襟危坐等待着探险队的人到来。他的助理跟他汇报过,今天将会来三个人,这是一项生物研究,此研究事关人类生命,事关重要,所以层层帅选进行周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