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7章 比较(大章)

傲骨狂兵 宋骄阳 2421 字 2024-04-22

时不时的看一眼失忆女人,刘烨承认,特别的养眼,望着她那淡金色的眼睛问道:“你的眼睛颜色很特别哦,这是家族遗传吗?”

“我也不知道。”失忆女人说道。

“你头上的六芒星是纹身么?”刘烨又是好奇的问道。

“不知道。”失忆女人摇了摇头。看着刘烨道:“我都失忆了,自己的名字都忘了,哪里能知道这些。”

“是啊,我差点忘了你是失忆症患者,你是病人,真不能和正常人相提并论,不过你连名字都没有也很麻烦,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你先用着?”刘烨道。

“叫啥?”

“失忆失忆,你就叫小忆吧,好歹有个名字,怎么样?”刘烨沾沾自喜的道,张口就来的名字,也是充满了道理。

“小忆,行,叫小忆吧。”小忆答应下来,她就是好说话,叫啥都行,反正她觉得,总有一天她会好转起来,至于现在的一切,都是暂时的,不那么重要。

对于小忆的逆来顺受性格,刘烨很是欣慰,至少她听话,不会惹出事端,也免去了刘烨为她操心的麻烦。

晚一点的时间,两个人吃完饭,刘烨生怕继续留下来,会忍受不住小忆美貌的诱惑,继而有了那最原始的冲动,于是便从‘名扬水郡’逃离开了。

刘烨坐在沙发上,目光被水声吸引,一抹曼妙的影子,从磨砂玻璃里映刻出来,一双长腿修长,上身更是曼妙无比,整体轮廓完美至极,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

刘烨心里面百感交集,有的小说上面就有过类似的情节,出门捡一个大美女回家,而且大美女还傻白甜,想做什么都行,包括那羞羞的羞事……

正在刘烨想着美事儿,浴室的门被拉开,失忆女人已经换上了杜美拉的衣服,擦着头发走了出来,边走还边说道:“她的衣服我穿着正好。”

要知道,杜美拉的身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接近一米七五的身高,典型的魔鬼身材,而失忆女人穿着正好,那就代表她的身材不会差。

刘烨抬头一看,顿时就被失忆女人的美貌所吸引了,当她没出来的时候,刘烨做过很多假设,例如她会活力焕发,或者变得干净无暇,但都不是,而是惊为天人,宛如一株徐徐盛开的玫瑰,彻底的绽放。

她穿着杜美拉的牛仔热裤,笔直而修长的白腿,跟那丹顶鹤一样优雅,上半身,也是杜美拉的露背装,失忆女人白皙的皮肤如羊脂一般的与露背装交相辉映,配以她金黄色的小波浪秀发,简直是完美的。

一双淡金色大眼,挺起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未曾施过半点脂粉,美貌已经完全超过了冯晶晶和裴丽,让刘烨有些震惊的是,她的美貌已经直逼李小婉,很难说两个人到底谁更美丽了。

当然,这是因为失忆女人有着一个加分项,那就是眼睛的颜色,不然的话,她和李小婉比较着,还是有着一丢丢的差距,另外在气质上,失忆女人也毫不逊色,如果非要拿李小婉来比较的话。

李小婉比她高不出几分,两个人的气质是各有不同,李小婉是冰山气质,而后者呢,是醉人的气质,并且在目光里,还有多多少少的霸气,在看人的时候,给人一种卓绝不凡的女王的感觉。而笑起来,又很温和,非常特别。

在身材上,和李小婉也是各有不同,她比李小婉高出五六厘米,可李小婉是典型的东方女性的标准脸蛋儿,标准黄金比例身材,而失忆女人有些偏高,但是有的人会更喜欢大长腿,让他们玩一年他们都不会厌倦,所以各有千秋。

最后,要比较的就是胸前的标志了,刘烨看了一眼失忆女人,目光停留了一会儿,便移开了,如果刘烨没有猜错的话,失忆女人只是穿了杜美拉的露背装,而里面没有穿贴身衣物,这就很难比较了,李小婉在刘烨面前,根本没有不穿小衣服的时候,所以这一项,取消比较……

和李小婉颜值相当的女性,刘烨不是没见过,宋佳彤和枼素瑶都是这一类,但是人往往不是一具躯壳,因为有了灵魂才变得不同,刘烨虽然被失忆女人的相貌吸引的够呛,但并不代表她就可以真的媲美李小婉,她还差的很遥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