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来。”庄稼汉子转身拿起一根木棍,说道。
钟锋朝我们使了一个眼神,示意我们跟上。庄稼汉每走几步就用木棍往前一探,感觉像是个瞎子,但又不像,因为他走得很快,快到我们都有点追不上。走了大约两公里山路,最终来到一个半山腰,一栋破旧的土砖房印入眼帘。
土砖房大门敞开,屋里竟然摆着几幅破旧的棺材,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千千被吓得紧紧拉住我的衣角,不敢往里走。
“左小姐,不用怕,这里是早年间遗留下来的义庄,被他们这些山里走脚的用来做了中转站。”钟锋道。
“山里走脚的?”我问道。
在湖南那边,走脚的意思就是赶尸。
钟锋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这边走脚的意思就是黑道托物,凡是正规渠道不能走的货,他们都可以帮你搞定。”
说到这我就明白了,显然这些人干的是掉脑袋的营生,枪支弹药、白粉,估计样样都敢送。钟锋继续补充道:“这一带的老板姓李,他手下的走脚都是瞎子,这些人根本看不到带的是什么货,所以也就不会泄露出去。”
这个庄稼汉果真是个瞎子!
只见庄稼汉进门后,径直走到一口棺材面前,推开棺材盖板,道:“钟先生,点货吧。”
我们上前一看,果然是左易的那批军刀和手枪,弹夹数量也不少。洪不动上前就拿起疯狗刀,爱不释手:“奶奶的,这把刀归老子了。”
钟锋上前清点了一下装备,随后给我递来一把手枪和一把军刀,说:“龙公子,这些你先拿着,如果需要大家伙,我也可以搞得到。”
握着枪和刀,我登时有了一种上战场的感觉。
“谁?”庄稼汉突然朝门外喊道。
我们忙朝门外望去,微风拂草,山道一片空荡,哪里有其他人影!
我招呼鬼脸过来,示意他闻一闻暗阁,要它记住留在暗阁上的气味。
我相信,迟早有一天,我与偷书之人还会再碰面的。
洪不动去找物管想要调取监控录像,却被告知监控坏了,之前的文件全部丢失,无法复原。这种结果我早就猜到了,对方既然预谋偷书,就一定会避开监控,毁掉一切蛛丝马迹。
明天就要回甘肃老家,我也没时间去查,丢书这件事只能先放一放。
清点了一下日常用品,除了一个ipad值点钱外,其它就没什么贵重物品了,这些年混得也真够潦倒。洪不动一边看一边嘲讽,说我是叫花子转世,一穷二白。我也懒得理他,这小子这些年,存的钱估计是负数,还好意思说我。
我拿了几身换洗衣服,刚准备塞箱里,千千走了过来:“我来帮你叠吧。”
“哎呦,这么快就秀恩爱啦,要不也帮你洪哥哥叠一叠。”洪不动哈哈笑着打趣千千,把千千弄得满脸通红。
收拾妥当后,我关了铺子。
自此,我的人生即将开始另一段旅程。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喝得烂醉,连千千都喝得不省人事。
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但那天晚上我仿佛喝失忆了,酒醒后什么都不记得,除了千千的一句话。这句话,就像刻在我心坎上一样,一字一句都是如此地清晰。
“龙九,你这混蛋,求求你,让我喜欢上你行吗?”
千千是拿着酒杯,掉着眼泪朝我喊出这句话的。她求我改变,求我能让她喜欢上我,求我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因为她梦想着嫁给英雄。
第二天,左易亲自送我们三人到机场。
临行前,左易把千千的手交给我,道:“龙九,我就这么一个孙女,现在我把她交付给你,你一定要帮我好好照顾她。”
握住千千的手,我朝左易重重地点了点头。
这一次,千千没有把手抽走,而是任由我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