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雅说这话的时候,双手都还在颤抖,但一枪打过金的大腿,白雅的心,竟然出奇的平静不少。
第一次用枪打一个人,她没有愧疚,没有害怕,似乎还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生活。
“杀了我,好啊,我等着你。”
金略带挑衅对白雅道。
既然都是恐怖分子了,他哪里还有怕死的道理。
“金,你不怕死,你的那两个私生子呢,他们怕吗?”
余光见白雅制服不了他了,姜还是老的辣,他刚出马,一句话就让金情绪激动起来。
“你想干什么,用本事冲着我来,那两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是无辜的。”
两个私生子和白雅不一样,一个和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而那两个可是金的亲身骨肉,就算再无情的人,说到他的亲身骨肉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心痛。
余光眉毛一挑,问道:“丫头,这枪,是老钟送你的?”
这随便说出来的名字,又像是经过深思熟虑后,说出来的结果。
白雅承认:“嗯,钟叔叔说我枪法不错,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有把枪防身总是好的。”
钟声早就知道了白雅的处境,所以给她送手枪,也不是没有道理。
“老钟这个人啊,心思细腻,他给你送这个我也能想得通。”
余光就说这么多,剩下的,白雅知道怎么处理。
白雅得到余光的认可后,也大胆了起来,她走到离金很近的一个地方,一把袖珍手枪对准金的太阳穴。
“你知道我的枪若是抵拢你的太阳穴,再开枪,你会怎么样?”
这是白雅和余光说的第一句话,这句充满威胁意味的话,听在金的耳朵里面,人家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会死,不过小姑娘,我是不会死的,因为你从小懦弱,心地善良,真要你杀一个人的话,你舍不得动手,就像我多次想要你死,你来也没对我怎么样,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