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几个月年后的某天,我在一个专门讨论犯罪心理的论坛中,看到有网友在聊这些事,于是我连忙发贴子询问。还真得到不少回复,其中有个对这种事很内行的网友告诉我,这种人其实就是所谓的“恋尸癖”而已,只不过还带有某些更奇怪的属性,比如有的人专门喜欢残疾异性,多半是男人喜欢残疾女子,看到就会兴奋,但通常却不太会找这类女性做女友,好像觉得没新鲜感。胆大的就会对陌生人和邻居下手,要么活着弄残,要么先弄死再弄残最后猥亵,相当地变态。
而吕先生口中所说的“第几步”,就是指这类恋尸行为的升级。他们称之为“冰”,最初级是与“冰”睡觉,第二步是与残缺不全的“冰”睡觉,第三步是把活人弄死,然后再享用,而且被享用者从头到尾必须都得是心甘情愿的,不能强迫,否则就没意思了。
不光这些,此网友还给我发来三张图片,都是外国人,有的躺在停尸间的金属床上,跟“冰”搂着睡,有男女二人在停尸间内搂抱亲嘴,旁边金属床上躺有“冰”。更有好几个人在类似别墅大厅的地方围着某人,这人跪在地上,全身缩成团状,颜色黑乎乎的很奇怪。
第一张我能看懂,但第二、三张就不是很明白,于是再咨询他。网友说,第二张是专门从事此种生意的人所拍摄,他们多半是医院或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悄悄在半夜把那些有此癖好的夫妻或情侣领进停尸间。这种男女都有严重的性障碍,只在“冰”面前才能兴奋,于是就有人投其所好,让他们在停尸间内做那种事。据说收费高昂,因为一旦被人发现,工作就丢了,而且还涉嫌犯罪。第三张就是所谓的“食色性也”了,有很多人患上心理疾病,非常渴望自己被人享用,而又有另一种人群,非常渴望享用对方,于是这种另类大餐的场面也诞生了。
结合图片,再听完此网友的解释,我更加恶心,看来第三张照片中那个缩成团的人,更是想吐。心想幸好当时没跟吕先生有过多接触,不然说不定自己也会惹麻烦。那天有事给高雄打电话,讲了这桩生意,我感叹:“人真是世界上最奇怪的动物,什么样的都有!”
晚上罗丽从外面买好饭菜回来,见我神色不对劲,就问怎么了。我叹着气,把吕先生的事说给她听。罗丽瞪大眼睛:“这、这也行?咱们得报警,这家伙真是疯了!”我说现在不确定那个qq号就是吕先生的,就算是,人家现在什么也没做,报警有什么用。
罗丽说:“要是等他们找到想受害的女人,不就晚了吗?”
“可未遂就是未遂,什么证据都没有啊!”我也很苦恼。罗丽没了胃口,在店里开始拉磨,最后让我继续用那个qq小号跟对方聊天,就称已经找到合适的女人,准备联系他。我说去哪找啊,要不干脆你假扮吧,反正这主意是你出的,非要报警不可。罗丽苦着脸说她可不敢,万一真被那帮变态给吃了该怎么办。废话说半天,最后还是没研究出什么结果,只得继续吃饭,先把脑袋喂饱才是正经。
五六天之后,我又忍不住登陆那个qq的小号,发现居然有“我爱睡着的水”给我发来的留言:“找到了吗?”
想了半天我才回复:“正在联系,有一个好像有意向,行的话怎么联系?”
“让她联系我。”
见他这么说,我就没了办法,就算我想引出对方的真实身份也没用,这个人真是狡猾,于是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也不想再参与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