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洛找了把伞,正准备回去,结果手机响了。她看了看手机来电显示上面的陌生号码,皱了皱眉。
自从沈少川将一些股份给了她之后,她总莫名其妙接到一些推销电话和垃圾短信。
推销的商品从卫生巾到一栋楼
她自然不是舌灿莲花的推销员的对手,险些招架不住,所以现在看到陌生号码,一律不接。
可对方像是卯足了劲一样,非要打到她接才肯罢休。
她叹了一口气,望着窗外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皑皑白雪喂了一声。
“秦洛——”娇媚的女声传来,还带着轻柔的笑意。
仿佛电流穿过耳膜,秦洛先是愕然,接着控制住自己声音里的惊喜,她叫了一声,“琴筝姐!”
林琴筝在那边低低笑开了,听秦洛的声音,现在应该和沈少川过得不错:“是啊,是我,真难为你还记得我,怎么样,现在有时间吗?我去找你,坐一坐。”
风雪再大,也抵挡不住秦洛赴约的脚步。
“好的,没问题!地点是?”
“老地方,海棠茶室。我现在过去。ok吗?”
“no,proble!”秦洛快乐的声音扬起,撑开伞便冲入风雪中。
海棠茶室,闹市中独辟出来一块清幽之地,十分怡情怡心。
国外的水土也没有让林琴筝清减半分,反倒是丰腴了不少,气色越发红润,浑身散发着一种慵懒的媚态。
秦洛笑眼千千地看着眼前容光焕发的林琴筝,“琴筝姐,真没想到你会回来!”
“是啊,我也没想到。”林琴筝淡淡一笑,仔细打量秦洛,那喜上眉梢的神色,比她想的更好。
“这次来呆几天?要不要去我们家小住?”秦洛知道她卖了寰宇天下的房子,所以热情邀约。
林琴筝摇头,“不了,我只是飞机迫降加延误,所以不得不在云城呆一天而已。明天我就得去海城出差。”
秦洛惋惜,“这么快?好不容易才回来一次”
饶是交通再发达,如今天各一方,要见一次,恐怕也不是易事。
林琴筝不再在这个话题上逗留,以免还未到再见的时候,便凭空添了这许多离愁别绪。
“少川和小宝,都还好吧?”
秦洛点点头,“都还好,小宝现在……”为人父母,想到自己的孩子,总是由衷的喜悦。
林琴筝打断她:“让我猜猜,是不是少年老成,与少川如出一辙?”
秦洛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确实,有些太像了。
“没办法,谁让他们是父子呢,这就是人类繁衍的奥秘啊,秦洛,我真羡慕你。”林琴筝话锋一转,笑意盈盈的脸上有淡淡的失落和遗憾。
秦洛捧着茶杯,却回答她:“琴筝姐,我有什么好让你羡慕的,如果你想要,这一切还不是唾手可得的。”
“哪有那么简单。”
“是没有还是你不肯呢?”秦洛不相信这样的林琴筝会没男人喜欢。她端起茶杯缓缓倒了一杯雨后龙井在林琴筝面前的白骨瓷茶杯里,氤氲的水汽袅袅上升,让人无比放松。
林琴筝的表情有一瞬间的不自然,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原本的妩媚:“缘分这种事情,都是老天一开始就安排好的,急也没用不是,你放心吧,我要遇着合适的,一定不会放过的。”
秦洛眨眼:“我拭目以待哦。”
“成,你给我等着!”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秦洛觉得自己真是老了。
昨晚先是受了惊吓,后来又运动一场,可就这么一场运动下来,现在竟然腰酸背痛,完全起不来。
一动,就全身酸痛的厉害。
她哀嚎一声,手往旁边一伸,却是空荡荡的,被窝也是冷的,显示身边的人已经离开很久了。
她倏然从chuang上坐起,先是看到了丢在地上的那几块黑色的碎布,这就是昨天宋诗颖送她的那件睡衣。
此刻已经支离破碎了。
宋诗颖还说要是她不穿再拿去还给她呢。
好吧,她说对了,男人看到这个,都会欲火焚身的。
想起欲火焚身,昨晚那不好的记忆全全部跑了出来。阮云路对她的轻薄,沈少川对他的狠揍……
她猛然一顿,立刻翻身下chuang。
脚落地的时候还稍稍打了个趔趄,一阵头晕目眩,果然,她是真的老了,体力严重透支。但她不敢耽搁,找了衣服便跑进洗手间快速梳洗,然后匆匆下楼。
沈母没事的时候就会开着电视,让家里制造出一点声音,热闹一些。
秦洛跑下楼,正好看到气象员在播报天气预报。
未来几天,本市可能会迎接一场强大暴风雪。
这也许会是今年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最大的暴风雨,所以气象部门通知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
“哎,洛洛,你起来了啊,来,赶紧过来吃早餐。”沈母正在餐桌旁收拾,看到秦洛,立刻眉开眼笑的招呼。
秦洛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暗叫一声糟糕:“我还得赶去上班,我就不吃了,阿姨,我先走了。”
她没有看到沈少川,也没有看到阮云路,沈景阳应该是送小宝去上学了。
于是她一路上给沈少川打电话。
结果沈少川只是去上班了。
对于昨天阮云路对她做的事情,没有一个人提起,秦洛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隐隐觉得不安,好像哪里出问题了。
她又发了一会儿呆,最后不得不拼命跑起来,可是一辆车却停在她面前,司机是阿忠。
原来是沈少川把阿忠派来送她上班的。
见秦洛频频看表,阿忠十分耐心的说:“放心吧,太太,我一定会把你按时送到的。”
秦洛对于太太这个称呼,十分不习惯,但又不知该如何纠正他,只好随他去了。
尽管十分凶险,但到底,阿忠还是按时把她送到了学校。
秦洛连声道谢,朝教学楼跑去。
跑了几步,就看到一个火辣的背影走在她前面。
在这尚算寒冷的季节,这样的打扮,如果不是神经病,那就是万人迷了。
短裙,黑色,酒红色的高跟鞋。
可偏巧,这一身行头全部是她知道的,都是昨晚刚买的。
她也由此可以确定,走在她面前的,是宋诗颖。
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她踩着那十几厘米的高跟鞋走起路来竟然可以把臀扭到那么夸张的地步,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秦洛咽了咽口水,低头看着自己的平底鞋,咳嗽两声,还是跑了上去,一手搭在宋诗颖的肩头。
宋诗颖一个重心不稳,差点摔个四脚朝天。
幸亏秦洛及时拉了她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