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天宇传媒也不是开善堂的,王小剑付出的也不少,首先就是他将包括《青花瓷》、《断桥残雪》、《庐州月》……也就是他在比赛中已经演唱过的歌曲,再加上《下个路口见》、《画沙》、《笔记》三首歌,一共八首歌的版权以每首五万的低价,一次性转让给天宇公司。40万对现在的王小剑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不过明星天宇公司赚的更多。
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在一年之内分别为李宇椿,周笔唱,张靓影分别量身打造3首、2首、1首广受好评的冠军单曲。而且,未来他所有的原创歌曲,天宇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即如果王小剑同意转让版权的话,在相同价格下必须卖给天宇公司。
对这一点王小剑其实看得很开,因为只要有积分,高质量的原创单曲可以说要多少有多少,就算一股脑全打包给天宇公司,王小剑也不会心疼。再说他本身就没打算把歌手当主职业。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块比较混乱,基本上一首稍微有点热度的新歌刚发表,在网上随便都能搜到它的试听链接……时代不同了,现在歌手出专辑,卖唱片,那就是赔钱赚吆喝,网上收费那更不用谈。哪怕你的歌火遍全网,最后你也未必能赚什么钱。
为什么这么多人唱歌红了之后就去转行做演员,拍电影去了?废话,当然是因为纯粹的歌手真的没什么前途。
王小剑本身对音乐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他之所以想混娱乐圈,只是为了让自己成为流量携带者,这样更方便赚取积分,而不是憧憬着“拯救华语乐坛”之类的远大理想。
看着王小剑在律师的见证下,一气呵成在签名那一栏写下自己的名字,周鹏不禁松了一口气……
哎,终于一切尘埃落定,还真是不容易。只要这小子以后老老实实按照合同办事,你好我好大家好。nnd,劳资为了你签约这事儿忙前忙后,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也该跟着你沾沾光吧!你可千万别坑我,老天保佑,咱能不能晋升总监,可就全看你的了——
周鹏将签约文件中进文件袋,这才不紧不慢地说:
“既然你已经签约了,从即刻起,你已经是我们公司的艺人,有件事我必须和你商量一下,希望你不要有什么抵触心理……”
王小剑心里咯噔一下,不过面上一点没显露出来,“嗯……没关系,您直说就是……”